教学司函〔201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进一步提高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整体安全性,我司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启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数字密钥工程,于今年年底前正式投入使用,届时平台用户凭“数字证书”和密码登录平台。现就“数字证书”实施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台采用由具有国家信息安全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提供数字认证的“数字证书”,这是新形势下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在线确认用户合法身份,实现对数据信息签名和加密的重要手段,可以保证信息的机密性、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对确保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属地内各类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数字证书”的推广使用工作。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登录平台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费用由我部密钥工程专项经费承担。各类高校用户推荐使用“数字证书”,使用的高校只需支付成本费。为便于管理和技术支持,“数字证书”征订、发放等具体事宜委托学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属地内各类高等学校“数字证书”的订购汇总、发放及使用培训等事宜。
三、我司与中心将于11月份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数字证书”及平台使用进行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后由各省培训高等学校。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10月15日之前将省级用户及属地内高等学校用户“数字证书”订购情况汇总制表后报我司。在11月份的培训会上,由省级部门领取本省内各平台用户的USB-KEY介质和发票,并代为分发给有关高校。
使用数字证书需填写《组织机构授权人数字证书申请表》和签署《国富安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书》,有关事项可在平台查询及下载。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属地内各类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