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教外港【1999】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港澳台华侨插班试读生招录方法制定如下:
一、招生对象:
品行端正,无精神病及传染疾病,身体健康,已获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或正在内地(祖国大陆)以外的大学就读的本科专业的港澳台学生。
二、招收专业名称、学制与学费:
中医学(中医方向)5年制人民币6500元/年
中医学(骨伤方向)5年制人民币6500元/年
中医学(运动医学方向)5年制人民币6500元/年
针灸推拿学5年制人民币6500元/年
中西医临床医学5年制人民币6500元/年
中药学4年制人民币6500元/年
康复治疗学4年制人民币6500元/年
营养学4年制人民币5000元/年
护理学4年制人民币6500元/年
三、申请时间:
2010年12月1日-2011年5月31日
四、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者,可登录“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网”下载《上海中医药大学港澳台华侨插班试读生入学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与相关材料一并在2011年5月31日15:00之前寄往我校招生办公室(以送信邮戳时间为准),申请表与相关材料均一式两份,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相关材料包括:
1、居住所在地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影印本;
2、已获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者递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影印本;
3、正在就读的学生递交在学证明与学生证影印本(需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就读大学期间各学年成绩单影印本(需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入学申请书(阐明申请理由,约500字);
6、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五、申请费用:人民币800元。
六、录取:
报名材料由学校初审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学籍管理
入学后直接进入本科一年级学习(无正式学籍),经一年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再经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获得正式学籍,并进入本科二年级学习。如未修满规定学分,则作退学处理。
八、学历与学位授予
试读生转为正式本科生后,修满规定的学分及达到毕业的有关规定者,由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九、本简章由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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