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11年我校继续开展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向我校推荐具备保送生资格、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其他具备教育部规定保送资格、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A、外国语中学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
我校向外国语中学通告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中学推荐具备保送资格的学生。被推荐学生填写保送生报名表,经中学核实、给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由中学通过EMS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
B、其他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
1、下载保送生中学推荐信(点击下载:Word格式,PDF格式),由中学负责填写学生基本情况、学习成绩排名、综合素质评价及推荐意见等,并加盖公章。
2、撰写保送生个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未来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字数不超过1200字(使用A4纸)。
3、提供取得保送资格的证书复印件(暂无证书的可由中学开具证明),以及可体现考生情况的其他材料(高中阶段),复印材料需中学盖章核实。
4、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并以中学推荐信、个人申请报告、保送资格证书和其他材料为顺序装订成册,于2010年12月25日(以我校接收时间为准)前,通过EMS快递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三、招生专业
考生可报考我校语言类和复合型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可通过“转专业申请”直接填报复合型专业,详细办法见保送生报名表。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选: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审核报考资格,确定参加选拔测试的名单。
2、选拔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与口试,笔试内容为语文、外语(含听力),口试内容为外语,测试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进行,测试时间2011年1月。
3、录取原则:以保送生录取选拔测试笔试、口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考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专业间不设级差分。
4、公示审批:录取名单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学生司备案,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办理录取手续。我校收到录取名册后,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监察等人员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保送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信访电话:021-65422784。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1647;
电子邮件: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http://zhaoban.shsi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3。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