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1年继续招收保送生。
一、保送条件
我校招收的保送生分为竞赛类保送生、外语类保送生、退役运动员保送生。
(一)竞赛类保送生
竞赛类保送生须是德智体全面发展、身体健康的应届在籍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我校考核合格者:
1.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2.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且平时学习成绩优秀: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3.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活动)一、二等奖且平时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4.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对于报名条件第3、4条规定的奖项,要求独立完成或是主要作者。
(二)外语类保送生
外语类保送生必须是高中阶段均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就读且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具有2011年保送生资格的在籍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语种应届高中毕业生。16所外国语中学为: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浦东校区、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
(三)退役运动员保送生
退役运动员保送生必须是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应向国家体育总局申请,并由国家体育总局进行资格审核后向我校推荐。
二、招收保送生的名额及专业
我校2011年计划招收保送生人数为200人。其中竞赛类保送生140人,外语类保送生55人(英语35人、俄语5人、德语5人、法语5人、日语5人),退役运动员保送生5人。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上述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增减。除外语专业外,其他可以接收保送生的专业招收保送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
保送生就读专业规定如下:
(一)竞赛类保送生
1.除经济学基地班、数理经济与金融试验班外,其他专业均可接收保送生。
2.以下学生可按下列原则选择招收保送生的专业:
(1)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者,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一、二等奖者,可以选择招收保送生的所有专业;
(2)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以及“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者,可选择与获奖项目相关的专业;
(3)获得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三等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可选择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4)获得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三等奖、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一等奖者,可选择药学专业及医学类各专业。
(二)外语类保送生
外语类保送生的保送专业为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从16所外国语中学学习本语种的学生中招收,学生须具有保送生资格。
(三)退役运动员保送生
可选择除经济学基地班、数理经济与金融试验班以外的专业。
三、招生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我校规定,于2010年12月20日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点击报名)上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材料于2010年12月23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1.武汉大学2011年招收保送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
2.获奖证书复印件;
3.近期全身彩色照片1张、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片1张;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表原件;
5.中学出具的推荐信(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
6.中学提供的所在班级全体同学高中阶段的成绩册(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申请退役运动员保送生只需提供上述材料1-4项,及有关部门出具的推荐信。
(二)保送生测试
定于2011年1月8日-9日在武汉大学进行保送生测试。学生于2011年1月7日9:00-16:00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和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准考证来校报到。
1.竞赛类保送生
在学生申请和中学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对保送生人选进行考察,择优选拔确定预备保送生候选人。
竞赛类保送生测试为笔试、面试。笔试不分文理科,内容包括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外语(100分),满分300分,时长15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面试成绩按等级计算。
2.外语类保送生
外语类保送生测试为笔试、听力、口试。笔试时间、内容、分值同竞赛类保送生笔试。外语听力、口试,各100分,按语种进行。
3.退役运动员保送生
我校对其进行综合审查。
保送生测试内容、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类别 | 测试内容 | 时间 |
竞赛类保送生 | 笔试、面试 | 2011年1月8日-9日 |
外语类保送生 | 笔试、听力、口试 | 2011年1月8日-9日 |
退役运动员 | 综合审查 | 2011年1月15日前 |
注:考生于2011年1月7日9:00-16:00来校报到。
(三)录取办法
1.竞赛类保送生
我校在笔试成绩合格、面试合格的备选生中,根据其获奖项目及等级、结合笔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备保送生名单及专业。同一项目获奖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同情况下面试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对2010年12月25日以后举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即符合竞赛类保送条件第一条1-3款),我校可单独对其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获得预备保送生资格。单独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外语类保送生
我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及个人情况择优确定预备保送生。
3.退役运动员保送生
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四)我校对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将拟录取通知书寄发学生本人,拟录取的预备保送生应于2011年3月10日12:00前通过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的网报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将预备保送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待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通过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保送生录取名单,并于高考录取期间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有关说明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12:00,我校接收学生申请及中学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3日12:00(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拟录取预备保送生网上录取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12:00。
2.中学及学生本人务必提供真实材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坚决清退,我校视情况通报生源省级招办、上报教育部,空缺名额不递补。学生及中学提供的申请和推荐材料不退还。
3.所有保送生均需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报名。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有统一的保送生登记表,请填写后一并寄至我校。
4.所有保送生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保送生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n/)公示。
5.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保送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6.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1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五、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保送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7-68752637。
六、费用
1.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免费。
2.考生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面试费用。费用标准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考生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
电话:027-68754231
传真:027-6875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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