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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改试点,当以自主招生改革为戒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0-12-07  文章来源:南方报业网  作者:熊丙奇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和试点单位,各地各校申报的国家级试点项目即将全面启动实施。并着重强调“为了尽可能地少走弯路,避免折腾,使改革的收益最大化,改革的风险最小化,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做到统筹谋划,系统设计,循序渐进。”(新华社12月6日)

  几乎与此同时,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在学校官方网站发表文章《关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几点认识》,矛头直指目前自主招生考试存在的诸多弊端,认为当前自主招生的实际效果与期望之间有不少偏差,自主招生考试与99.9%以上的考生没直接关系,较大规模自主招生联盟的出现使得自主招生笔试更像另一次高考。(新京报12月5日)

  在笔者看来,我国教改启动试点,很有必要分析始于2003年的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成败,这一改革试点,被公众寄予打破一考定终身,引导基础教育改革和推进大学发展的厚望,目前在全国80所高校进行,却一直遭遇质疑,改革的局面显得混乱。

  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是学生和学校双向选择,一名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多所学校,获得多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然后再自主确认。这也就意味着学校拥有完整的招生自主权,依靠学生考分高低依次投档、依次录取的集中录取制度被瓦解。可是,我国高校的自主招生改革,设计的改革路径是,每个获得高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还必须参加高考,并参加集中录取——— 实质是将自主招生与统一高考、集中录取嫁接在一起,也就把学校所谓的自主招生(无论是单独考,还是现在推行的多校联考),变为分解的小高考——— 在集中录取的大概念之下,不管有多少考试,考试时间是在统一高考之前还是之后,都将变为“小高考+高考”,或“高考+小高考”,都为一次集中录取服务——— 根据这样的程序,自主招生于高校来说就是抢生源,于基础教育来说,除了折腾学生,意义并不大。

  为何会有这样的制度设计?根据有关部门的解释是,统一高考、集中录取具有最高的权威性,高校的自主招生公信力尚未确立,因此,自主招生要通过统一高考、集中录取来“把关”。换句话说,这就是避免改革的风险。然而,这样的改革设计,实则不伦不类。甚至可以说,过去八年的改革试点,都没有积累多少有益的经验,只是一个“证伪”的过程——— 证明这样的改革行不通。

  从根本利益分析,打破集中录取,本质是要求政府行政部门放权。我国《教育规划纲要》对于高考制度改革的蓝图,描绘得十分清晰:政府宏观管理,考试社会组织,大学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以此观察自主招生改革,政府部门岂会甘于只宏观管理。可以说,我国自主招生的变异,就在于政府部门并不愿意放权,没有真正放权(或极少放权)给大学,却造成“自主招生”的假象。这样折腾的改革,令公众丧失了对自主招生改革的信心,进而呼吁还是统一高考、集中录取。回顾我国的教育改革,大多遵循这一轨迹——— 改革有其形而无其神、有其名而无其实,还让大家误会为这就是改革,进而不相信这一改革,折腾一圈,又回到原点。

  实际上,自主招生改革并不复杂,简单地说,只要打破集中录取,把招生自主权彻底交给大学,以此进行设计,稳步推进,此事就成了,学校或选择统一高考成绩作为自主招生的依据,或认可社会机构的考试,这都扩大学生的选择权,也实现学校的自主招生。只有真正的自主招生形成,考生有充分选择权,才是将大学导向现代大学制度、治理大学腐败的良药。只要教育的管理权、办学权、评价权不分,那就容易导致腐败,当改革的方向明确,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全可以以深化改革、推进其他同步改革来解决。

  教育改革说复杂很复杂,说不复杂也不复杂,关键就看政府部门是否放权。如果在政府部门不愿意放权(甚至增加自身权力)的框架下推进“改革”,改革就会变调、走形,变得特别复杂,陷入困境,在改革之名下出现一大批“伪改革”甚至“反改革”。以笔者之见,我国教改试点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正在此,应该建立让行政部门依法、依据《纲要》规定放权的机制,不然,改革很难不走弯路、不折腾。

  (作者系教育问题专家)

标签:教改   试点   自主   招生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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