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全面素质教育,探索新形势下高校招生改革的新路子,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1年继续进行本科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并且在下述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高中毕业生。
1、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其他全国性重大比赛或国际竞赛获奖者;
4、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和作文竞赛中获多项奖励者;
5、在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和培养潜能者;
6、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特别优秀者。
二、报名方式
1、学校推荐
限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的理科及文科考生,山东、河北等地区的理科考生。我校根据历年来生源报考情况,向这些地区部分重点中学发放优秀学生推荐表,由中学负责推荐。
2、学生自荐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的理科及文科考生,其他地区的理科考生,符合上述招生对象第1-5条之一者,考生可自行向我校提出申请。
三、报名程序
1、学校推荐
考生请在2010年12月15日-2011年1月5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dhu.edu.cn),点击“网上报名”,然后选择“自主招生(学校推荐)”,以我校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系统生成的报名表在所在中学盖章后,于2011年1月10日前统一(建议使用EMS)寄到我校招办。
考生可于2011年1月25日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自行下载并打印测试安排及有关测试要求。
2、学生自荐
考生请在2010年12月15日-12月31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dhu.edu.cn),点击“网上报名”,然后选择“自主招生(个人自荐)”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系统生成的报名表在所在中学盖章后,于2011年1月5日前(建议使用EMS)寄到我校招办。
考生可于2011年1月25日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自行下载并打印测试安排及有关测试要求。
四、选拔程序
1、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学校对初审合格学生进行文化测试;
3、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测试结果和推荐情况,确定我校2011年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
4、学校将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
五、文化测试
1、测试时间:2011年2月27日。
2、测试地点
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等地区考生,限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考点。
山东、河北等地区考生,限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市山师北街3号)考点。
其它地区考生可在以上两个考点中任选一个。
3、测试科目:理科为数学、英语、中文写作、物理或化学;文科为数学、英语、语文。
4、报名测试费:100元/人(测试当天现场收取)。
六、录取优惠政策
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地区须填在A位置),我校将给予加15分的政策参加专业排序录取;
2、未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优秀学生。学校根据学生测试结果和推荐情况,确定其在我校2011年本科招生录取中享受一定的优惠加分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地区。考生在我校本科第一批投档范围内,学校给予加10分或5分的政策参加专业排序录取;
(2)实行院校志愿优先投档方式的地区。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投档分数线,学校给予加10分或5分的政策参加专业排序录取。
七、本方案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