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是国家文化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建的一所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重点美术学院。学院办学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从事美术创作、设计、理论研究和美术教育的专门人才。中国美术学院杭州的南山校区、象山校区和上海的张江校区为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办学点。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热爱美术事业,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二、网上报名以及现场确认程序
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本科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有意报考中国美术学院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报考2011年中国美术学院本科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2月28日—2011年1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b.caa.edu.cn)浏览报考须知,根据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规定网上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确认:
考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单(网报号),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报考点进行交费、现场拍照、确认,未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①杭州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是2月12日——14日(上午8:00—下午4:00),确认地点为杭州市转塘街道象山352号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内。
②武汉、石家庄、长春、成都、广州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是2月24日——25日(上午8:00—下午4:00),确认地点详见附表1。
③上海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是3月3日——4日(上午8:00—下午4:00),确认地点为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中国美术学院张江校区内。已经在杭州、武汉、石家庄、长春、成都、广州考点参加过考试的考生,须持原考点的准考证到上海考点确认。
(2)现场确认程序
①考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单(网报号)、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②每位考生报名费、考务费按每个专业(类)180元标准缴纳【其中美术理论类报名费、考务费为每个专业(类)110元】。
③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与艺术管理)专业不需参加专业考试,但必须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交本人美术赏析文章一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和绘画作品的照片两张。
④考生现场核对、确认填报信息后生成“专业准考证”,准考证一经系统生成不得更改、补报专业(类)。
3、报名注意事项:
①由于要当场拍照,所以现场确认手续须考生本人办理。
②报考本院中国画、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杭州考点参加考试,外考点不设考场。报考本院杭州南山校区、象山校区其他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杭州、武汉、石家庄、长春、成都、广州六个考点中任选一个考点报名,参加该考点一至二个(不得超过二个)专业(类)的考试。
③报考张江校区中国美术学院上海设计学院的全部专业均在上海考点现场确认、考试,每位考生限报其中一个专业(类)。
④考生应当按照本简章要求报考,凡有超出报名限定范围和考试次数的,一经发现取消该考生在我院参加的所有专业(类)的考试成绩。
4、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请致电我院国际教育学院,电话:0571—87164712;或请登录:http://gjxy.caa.edu.cn/。
三、考试事项
1、各校区、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考试科目、时间见附表2;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
准。
2、考生持“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自备绘画工具。
3、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1年4月中旬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上,届时考生可登陆查询考试结果并打印成绩单。专业合格的考生我院将寄发专业合格证。
4、考生须在普通高校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户口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自行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和体检。(注:只有获得中国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才可填报本院志愿。)
5、外语科目考试语种仅限于英语。
四、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2、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五、录取办法
1、中国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1)中国美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与艺术管理)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100分、外语单科分数
线为90分;绘画(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书法学与教育)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85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70分;
其他专业(类):语文单科分数线为85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75分。
(3)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20%以内(含20%,人数小数点位四舍五入)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五条第(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
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5%以内(含5%,人数小数点位四舍五入)的考生,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五条第(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专业合格即予录取;
对其他考生,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各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A、[专业代号10]艺术设计学专业:
专业总分÷专业满分×3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
B、[专业代号07]书法学与教育专业和[专业代号14]建筑学类(5年制)专业:
专业总分÷专业满分×5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C、其他各专业(类):
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4)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与管理)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理论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五条第(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人数少于等于15人的,1个名额;招生计划人数超过15人的,每15人有1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单科语文或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10分,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
3、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六、入学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如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或者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费:每生15000元/学年【其中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与管理)、艺术设计学专业每生
6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外收取。
3、中国美术学院实行学年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办法。特困家庭学生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4、中国美术学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5、造型艺术类、设计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6、建筑学类(5年制)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进入建筑艺术学院基础部学习,第三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建筑艺术学院相关专业学习;建筑学类(4年制)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进入建筑艺术学院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建筑艺术学院相关专业学习。
中国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电话:0571-87164630。
中国美术学院享有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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