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座落在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美丽的草原钢城—包头,她始建于1956年,最初为包头钢铁工业学校和包头建筑工程学校,1958年两校合并组建包头工学院,1960年更名为包头钢铁学院,隶属原冶金工业部,199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的高等学校。2000年内蒙古煤炭工业学校并入,2003年更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
经过近55年的建设与发展,内蒙古科技大学已发展成为以冶金、稀土、矿业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目前,学校占地1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35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约6.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3亿元。教学、实验设施完备,各类体育运动设施齐全,校园网络系统运行可靠、利用率高,基于网络管理平台控制的多媒体教室应用效果好,现代化的图书馆初步实现了馆藏资源数字化和网上资源馆藏化,馆藏各类图书总数(含电子图书271万册)面向全体师生开通了中国学术期刊文献等多个专项检索服务系统。
学校拥有7个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级和3个包头市工程技术中心,2个自治区级和1个包头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1个实践训练中心,75个实验室,并出版有《内蒙古科技大学学报》。学校有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
学校有87个本、专科专业,其中,冶金工程、采矿工程、自动化、稀土工程等4个专业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冶金工程、材料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采矿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热能与动力工程等15个专业为内蒙古自治区品牌专业;采矿工程、稀土工程、冶金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自动化、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11个专业2008年在内蒙古自治区进入第一批本科招生。
学校设有16个学院(教学部、中心),1千2百多名专任教师精心培育着2万3千多名全日制在校生。教师中,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全国高校青年教师奖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辅导员2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入选中组部“千人计划”1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教育部金属材料与冶金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5人;内蒙古自治区“科教兴区”突出贡献奖获得者1人、乌兰夫基金奖获得者1人、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开发突出贡献奖获得者3人、内蒙古科技创新杰出人才3人;内蒙古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内蒙古自治区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学科带头人3人,内蒙古“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才19人,内蒙古教育系统“11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才9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获得者13人。
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结合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科学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管理制度,形成了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教学质量稳步提高。2001年以来,学校获内蒙古自治区教学成果奖16项,其中一等奖4项;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等22门课程被评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等9个实验室被评为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积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开展科学研究。近三年来,学校先后承担科研项目470项,其中,国家“973”前期专项、国家“十一五”重点支撑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攻关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国防科研课题、国家计委重点攻关课题、国家教育部课题等76项、省部级研究项目114项,科研经费总额超过1.6亿元;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13项,其中内蒙古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内蒙古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内蒙古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2项;市级科技进步奖4项;授权专利35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发表论文2471篇,被SCI、EI、ISTP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233篇;出版著作、教材154部。学校连续3年被自治区政府评为科技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自治区政府评为“科技创新先导型大学”。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先后与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重庆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兄弟院校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日本等国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师资培养、科技合作、学术交流、联合办学等长期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把素质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出发点,着力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其中,通过设立“李保卫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平均每年大学生科技创新获得省部级以上竞赛奖80余项。2006年,学校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和全国学联评为全国社会实践先进单位。
学校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主、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生源质量和本科招生第一志愿录取率逐年提高。2000年、2009年学校两次获得教育部“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成为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2007年学校被列为“中国大企业集团重点招聘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一直位居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不懈地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大力加强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核心的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校园秩序。先后荣获内蒙古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学校、内蒙古花园式学校、内蒙古高校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包头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长路漫漫,上下求索。在接受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的内蒙古科技大学,正秉承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校园精神和以人为本的育人方针,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扬帆远航。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掌握音乐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备一定音乐表演、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表演与教学的音乐工作者。
二、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学位
我校面向内蒙古自治区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汉语授课):声乐、器乐共30名,学制四年,文学学士学位。
三、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
四、 报考注意事项
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在专业考试前到我校指定考点的招生考试组报名,并领取《内蒙古科技大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每位考生报名时须交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四张(照片背后需注明姓名、考号)。考试费200元(含初、复试费用,初、复试一起进行)。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呼和浩特市) | 1月7-9日 报名截止时间:1月9日17点 |
1、1月10日开始进行专业考试 2、1月12日上午8:00—10:00,所有考生听音笔试。 3、考生按照考试名单的顺序参加各专业科目考试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包头市) | 1月16-18日 报名截止时间:1月18日17点 |
1、1月19日开始进行专业考试 2、1月20日上午8:00—10:00,所有考生听音笔试。 3、考生按照考试名单的顺序参加各专业科目考试 |
六、考试科目
音乐表演专业 | 声乐 | 器乐 |
考试内容 | 声乐考生演唱曲目两首(中国作品一首、外国作品一首) 视唱(简谱、五线谱均可) 练耳(笔试) |
器乐考生演奏曲目两首(另加练习曲、音阶及琶音各一条) 键盘考生演奏中外作品各一首(另加一升一降至三升三降大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车尔尼299以上程度) 视唱(简谱、五线谱均可) 练耳(笔试) |
注:1、加试其他表演(器乐、舞蹈、声乐可酌情加分),加分总分为5分。 2、声乐考生及加试声乐的考生钢琴伴奏自备、加试舞蹈专业的服装自备、器乐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
七、专业成绩考核与划线办法
1、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成绩总分205分,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考试100分,音乐综合考试100分(视唱50分,听音练耳50分),辅项专业加试5分。
2、成绩公布与划线:专业成绩合格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一律不再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从2011年5月18日开始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如果信息和成绩有误,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2-5951605),由我校负责在5月31日前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并予以更正,5月31日之后一律不得变更考生音乐专业考试成绩。
八、学费标准
音乐表演本科专业暂定为8500元/年 (最终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录取规则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 凡取得我校音乐专业合格成绩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复审:
为确保招生质量,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十一、咨询方式
0472-5954373 联系人:冯洁 0472-5952195联系人:贺翔
地址:内蒙古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邮编:014010
网址:http://www.imust.cn 或http://zhaosheng.imust.cn
音乐表演专业
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音乐艺术素质,掌握音乐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或部队、企业文艺团体从事音乐表演艺术,或在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从事音乐表演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要求学生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音乐历史文化知识和音乐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具有较全面的文化艺术素养,有较强的审美感和创造思维性;在具备较强演奏(演唱)能力的同时,还具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音乐作品的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思维与写作能力。
二、主要专业课程
1、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主课(西洋管弦乐器、钢琴、民族乐器等演奏;声乐演唱等)、器乐合奏、声乐合唱、室内乐演奏、基础音乐理论、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钢琴基础(普修)、多声部音乐写作基础(包括和声、复调、配器等)、音乐作品分析、艺术表演实践等。
2、专业必修课程
世界多元音乐文化概论、电脑音乐基础、艺术概论、教学法、钢琴伴奏与编配、舞蹈基础与形体训练、舞台表演基础、音乐作品赏析等。
3、专业选修课程
中外诗词鉴赏实践课程、影视音乐赏析、音乐教育理论基础、中外乐器选项、计算机多媒体应用基础等。
4、专业实践课程
年度音乐会、毕业音乐会(毕业考试)、艺术表演实践(指各类对内对外专业实践活动,分散在各学期进行)、毕业论文等。
三、主要培养方式
在加强专业技能与理论教学的同时,强调实践环节和能力的培养,前三年完成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教学,第四年主要结合学生专业方向及个性特长的培养与加强,选修各类专业技能与理论课程,完成各种必要的艺术实践与年度音乐会、毕业音乐会和毕业论文。
四、专业师资队伍
本专业拥有音乐专业副教授、硕士在内的一批高水平的专业教学人员,同时还聘请了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专家教授担任教学工作,做到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充分保证高水平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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