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天津科技大学是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中央部委属院校——天津轻工业学院,2002年独立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是为军队培养后备军官的签约高校。2008年学校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
(更多信息请访问校园网:www.tust.edu.cn)
艺术设计学院是学校现有的16个教学院部之一,创建于1985年,原称工业艺术工程系。学院现有在校生1600余人,教师90人,其中正教授10名,副教授18名。学院确立了以人为本,以本科教学为中心,以教学质量为核心,以“艺、科融合”为方向,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办学思路,形成了“厚基础、宽专业”,艺术与文化、艺术与科学技术相结合,学术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强调形象思维训练和创新意识训练的教学体系。经过多年发展和建设,目前已经成为国内规模较大,专业设置合理、教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并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高等艺术教育学院,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的艺术设计人才。
学院现有设计艺术学、艺术硕士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4个专业,下设产品设计、玩具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服装营销与表演等11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工业设计专业被列为天津市“十五”重点建设学科。工业设计专业、动画专业被天津市教委列为“十一五”综合投资支持建设100个品牌专业。学院拥有大量先进的教学设备和设施,办学条件在国内同等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专业工作室作为学院发展的窗口为加强学术研究,提高办学水平,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1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收艺术类(美术)专业学生380名。
各专业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 计划 | 层次 | 学制 | 说明 |
工业设计(产品设计) 工业设计(玩具设计) |
60人 40人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学费:8000元/年·生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
60 人 60 人 60 人 20 人 |
本科 | 四年 |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20 人 | 本科 | 四年 | |
动画 | 60 人 | 本科 | 四年 |
办学地点: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13大街29号),邮政编码:300457
二、艺术类(美术)专业招考办法
1.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国内常住户口,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热爱所学专业,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2.报名办法
(1)天津考点报名办法
①网上报名:第一,在天津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请于2011年1月16日至2月16日登陆天津科技大学招生网站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提交确认后将作为录取时的依据;第二,考生用标准A4复印纸打印报名表,持打印好的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到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进行现场确认。
②现场报名:在天津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但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报名时间要求,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进行现场报名。
(2)其它考点报名办法
持报名所需材料、按照报名时间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按我校和各省市的规定办理。
3.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开具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考资格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张(背面写清姓名,电子照片无效)。
4.政治思想考查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
5.专业考试地点与时间安排(见“2011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专业考试安排表”)。
6.考试内容
科目 | 考试时间 | 满分值 | 备注 |
素描 | 150分钟 | 200分 | 素描(默写) 速写(默写) 色彩(默写) |
速写 | 30分钟 | 100分 | |
色彩 | 180分钟 | 200分 | |
总分 | 500分 |
说明:
①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报名考点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②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③画具及用品考生自备。
7.成绩查询方式
(1)2011年4月10日后,所有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jy.tust.edu.cn)查询成绩。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发放原则按1:4(专业招生计划: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确定。
三、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测试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综合分,依据我校公布的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的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所报专业属考生所在省组织省统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3.按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课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文化课成绩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满分750分【满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文、理科均含数学成绩,不含政策照顾分)。
综合分算法: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1.5×50%
例如: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398分,高考文化成绩为426分。经计算其综合分为:
426×50%+398×1.5×50%=511.5分。
4.对于专业考试成绩在全校总排名前40名以内(含第40名),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此部分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在该省公布的艺术类招生计划范围内)。
5.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四、有关须知
1.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者,须参加本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手续按当地规定执行)。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2.新生入学及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3.联系方式
部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22)60273336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传真:(022)60273023
邮编:300222
网址:http://www.tust.edu.cn
2011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专业考试安排表
序号 | 考试地点 | 考点名称 | 考试时间 | 报名时间 |
1 | 山西省太原市 | 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1月19日 | 1月16-17日 |
2 | 河南省郑州市 | 河南省郑州市106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1月19日 | 1月17-18日 |
3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 1月19日 | 1月16-17日 |
4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 1月19日 | 1月17-18日 |
5 | 北京市 | 北京市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附中(北京市东直门外胡家园小区) | 1月23日 | 1月21-22日 |
6 | 福建省福州市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 | 2月15日 | 2月13-14日 |
7 | 天津市 | 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 2月18日 | 2月16-17日 |
8 | 辽宁省沈阳市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 2月18日 | 2月16-17日 |
9 | 安徽省合肥市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2月18日 | 2月16-17日 |
10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南昌第十八中学(南昌市西湖区东书院街8号) | 2月18日 | 2月16-17日 |
11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2月20日 | 2月18-19日 |
12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省长沙市井湾路784号) | 2月20日 | 2月18-19日 |
13 | 山东省青岛市 | 山东省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地点:青岛市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 2月21日 | 2月19-20日 |
14 | 江苏省无锡市 | 无锡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湖滨中学考点(无锡市建业路17号) | 2月21日 | 2月19-20日 |
15 | 甘肃省兰州市 | 甘肃省兰州市第五十三中学(原铁三中)(兰州市城关区和政东路284号) | 2月21日 | 2月19-20日 |
16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3月4日 | 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