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院设置了音乐学、音乐学(南音方向)、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舞蹈学、艺术教育等3个本科专业和2个方向。音乐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学科,南音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院有1个省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教学团队,2门省级精品课程。目前全日制在校生589人,教职工59人,专任教师50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4人,讲师24人,博士、硕士21人。1人荣获“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称号,1人入选“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入选“福建省新世纪高等教育优秀人才计划”、1人被评为“福建省教学名师”,1人被评为“泉州市优秀人才”,此外还聘请了部分专业能力突出的专家作为外聘教师。办学水平名列福建省同类高校前茅。
师生素质较高,在各级各类比赛中经常获奖,多项作品、成果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并经常代表学校到国内外进行艺术交流。其中,学生classic组合和西岸男孩组合参加第十二届、第十四届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获荧屏奖和网络最高人气组合奖。舞蹈《姑嫂看戏》获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和第七届全国“四进社区”文艺展演一等奖,南音演奏《八骏马》参加了第29届世界音乐教育大会开幕式大型多媒体音乐会演出,学生参加专业赛事大赛等屡创佳绩,获得多项金奖、银奖与铜奖。
一、2011年艺术类招生计划(省外)
专业 | 学制(学历) | 人数 | 招生范围 | 专业考试 | 招生指标分配 |
舞蹈学 | 四年(本科) | 30 | 面向省内外招生 | 湖南省、江西省的考生参加我校在湖南师范大学、江西南昌实验中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其他省份的考生直接采用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 福建省15名 湖南省8名 江西省5名 河南省2名 |
音乐学 | 四年(本科) | 80 | 面向省内外招生 | 福建省40名 湖南省10名 江西省15名 河北省7名 浙江省8名 |
注:艺术文理科考生兼收。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三、专业考试内容(湖南省、江西省)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要求 |
音乐学 | 1、演唱、演奏或舞蹈(二选一) | 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无伴奏)、演奏乐曲一首(自选、无伴奏)或独舞 |
2、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
3、模唱 |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 |
舞蹈学 | 1、基本功展示; | |
2、即兴模仿; | ||
3、舞蹈片断 |
四、录取原则
1、参加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网站上:www.qztc.edu.cn查询。
2、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以上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五、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湖南省长沙市考点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报名时间:2011年1月20-21日;
考试时间:2011年1月21-22日;
(2)江西省南昌市考点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实验中学
报名时间:2011年3月3-4日;
考试时间:2011年3月5日;
注:详细考试安排见报名时所发的准考证
六、考生报名须知
1、考生必须本人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音乐学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音乐与舞蹈学院:0595-22792900(兼传真)
校招生办:0595-22919508(兼传真)
网址:www.qztc.edu.cn;邮箱:ywxy@qz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