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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合肥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省外)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1-11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合肥师范学院2011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合肥师范学院(14098)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

  学院网址:www.hftc.edu.cn

  一、院系概况

  合肥师范学院坐落在包公故里,全国四大科教基地城市之一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是安徽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创建于1955年,现有13个系、4个教学部和2个研究中心,设有本专科专业61个,形成了以人文科学、理学为主干,师范和非师范教育并举的学科架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13700余人。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学生实践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赞誉,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并先后五次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

  美术系始建于1984年,现有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三个本科专业共九个专业培养方向,其中美术学专业为安徽省特色专业,艺术设计、动画专业为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美术系现有专职教师5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0人,享受安徽省政府津贴1人,聘请兼职教授、副教授10人。美术系建有专业实验室3个、教学实践基地和实习就业基地10个。美术系专职教师科学研究成果显著,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在全国核心期刊和国家、省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在全国山水画展、全国油画展以及全国美展中获银奖、铜奖、优秀奖多人次。近三年,美术系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并多次获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音乐系成立于2008年,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两个本科专业共五个专业培养方向。专业教师3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人,讲师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3人。兼职教授、副教授3人。现设有音乐理论、声乐、键盘、器乐、艺术实践五个教研室,多名教师拥有海外学习经历。2007年与德国希尔德斯海姆大学音乐学院结为友好院系,现有六位音乐学(师范类)学生在德国交流学习。音乐系教师主编和参编安徽省“十一五规划教材”5部,近年来获多项院级和省级科研课题,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和省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音乐系学生合唱团2010年7月参加 “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荣获得两个组别的银奖。应韩国釜山国际合唱节组委会的邀请,2010年11月赴韩国交流演出。音乐系先后已有五位教师赴德国希尔德海姆大学访问,并举行学术讲座和演出。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

  二、招生计划

  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在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计划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学生120人。

省份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层次 学制 学费标准 备 注
山东省 美术学(师范) 15 本科 四年 5000 学费收取,执行安徽省财政厅、物价局和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标准。如有变动,及时公布。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15 本科 四年 7000
音乐学(师范) 15 本科 四年 5000
江苏省 动画 15 本科 四年 7000
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 15 本科 四年 7000
音乐学(师范) 15 本科 四年 5000
江西省 美术学(师范) 15 本科 四年 5000
动画 15 本科 四年 7000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符合教育部以及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规定报考条件。

  (二)身体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身体素质要求。

  四、考试安排

  经与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并商定,学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安排如下:

省份 考试专业 报名及考试地点 报名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山东省 美术学(师范) 山东省淄博市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报名:2月20-21日
考试:2月22日
素描造型、色彩造型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素描造型、色彩造型
音乐学(师范) 山东省淄博市第十七中学 报名:2月20-21日
考试:2月22日
基本乐理、视唱加模唱、演唱和演奏
江苏省 动画 江苏教育学院 报名:2月11-12日
考试:2月13日
素描造型、色彩造型
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 素描造型、色彩造型
音乐学(师范) 江苏教育学院 报名:2月11-12日
考试:2月13日
基本乐理、视唱加模唱、演唱和演奏
江西省 美术学(师范) 江西师范大学 报名:3月8-9日
考试:3月10日
素描造型、色彩造型
动画 素描造型、色彩造型

  五、录取原则

  (一)合格证发放。执行教育部以及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规定比例,发放《合肥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

  (二)录取原则

  1.执行教育部以及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2011年有关普通高等学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贯彻实施“阳光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录取时无男生、女生性别比例限制,无历届生、应届生届别比例限制。

  2.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素质合格。(对实施高中教育阶段学业水平测试的省份,执行生源所在省规定标准)

  3.对学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择优录取。经生源所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学院办理远程录取手续,发放学院录取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51-3674808(招生与就业处)、0551-3674140(美术系)、0551-3507892(音乐系)、0551-3840695(监察室)。

  (二)联系邮箱。www.hftc.edu.cn/zsb/(招生与就业处)、www.hftc.edu.cn/ysx/index.html(美术系)、www.hftc.edu.cn/yyx/(音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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