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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新疆师范大学艺术类音乐、舞蹈专业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1-19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一、招收专业、学制

招收专业【新疆】 国标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面对新疆地区】 学制
音乐学(民语言) 050401 含艾捷克、弹拨尔、热瓦甫、扬琴、萨它尔等乐器及声乐表演方向
师范类【免费师范生-免费就读、自主择业、无定向限制】
本科五年
音乐学(双语班) 050401 师范类【免费师范生-免费就读、自主择业、无定向限制】 本科四年
音乐学(汉语言) 050401 师范类【免费师范生-免费就读、自主择业、无定向限制】 本科四年
音乐学(民考汉) 050401 师范类【免费师范生-免费就读、自主择业、无定向限制】 本科四年
舞蹈学(民语言) 050409 舞蹈学 本科五年
音乐表演(汉语言) 050403 声乐、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民乐、管弦乐等专业方向 本科四年
舞蹈学(汉语言) 050409 舞蹈学 本科四年

  备注:民语言为民考民考生,本科五年含预科一年。双语班考生不预科,本科四年。民考汉考生,本科四年,以上考生身份特征以自治区相关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为准。

  【免费师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10年开始面向新疆考生实施免费师范生招生政策,免费师范生就读期间免学费、教材费及住宿费,自主择业,具体办法按自治区教育厅新政办发【2010】25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对疆内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最新政策执行。

招收专业【外省】 国标专业代码 学制 招生地区【外省】
音乐学 050401 本科四年 山东、江苏、湖南、甘肃、河北、山西
音乐表演 050403 本科四年 山东、江苏、湖南、甘肃、河北、山西
舞蹈学 050409 本科四年 山东、江苏、湖南、甘肃、河北、山西

  二、报名、专业考试日期

  2011年我校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江苏省、湖南省、山东省、甘肃省、河北省、山西省招生,各地考生请参照我校在各省及地州、市所设考点的报名及专业考试时间。

  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时除钢琴外的乐器自备,在进入考场前应调试好所备乐器及音响。

  地州、市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阿克苏  阿克苏艺术学校    2月26-27日 2月28日

  伊宁   伊犁师范学院     2月26-27日 2月28日

  喀什   喀什师范学院     3月3-4日  3月5日

  奎屯   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 3月3-4日  3月5日

  乌鲁木齐 新疆师范大学     3月10-11日 3月12日

  该日期为考试第一天时间,考试天数按各考点最后的报名人数确定,乌鲁木齐市考点考试时间较长,请在报名时参阅《考生须知》。

  省市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江苏省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1月23-24日  1月25日

  河北省 河北职业技术学院   2月8-9日   2月10日

  湖南省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月10-11日  2月12日

  甘肃省 兰州艺术学校     2月14-15日  2月16日

  山东省 潍坊市招办      2月14-15日  2月16日

  山西省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2月16-17日  2月18日

  三、报名手续

  1.凡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介绍信(或当地招生部门统一办理的高考艺术类考生测试证)在各考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查验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2.考生请按当地招办统一要求参加各地的艺术类报名,我院现场报名规则以各地招办要求为准。

  考生报考我院可以兼报专业,报名后不得更改。兼报专业者应填写相应报名表和交纳考试费,并需另交照片两张,证件、介绍信等可交复印件。

  3.按考生所在地区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四、外省地区专业考试要求、科目(新疆地区考生请参阅第五项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

  专业要求:考生应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和视唱技能(五线谱或简谱);具备一门乐器演奏能力,或具备一定声乐演唱基础。

  考试科目:主专业、副专业、视唱、练耳。

  (注:主专业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副专业不能与主专业相同,演奏乐器不限。)

  【如:某考生主专业为声乐演唱,副专业则必须选择器乐类考试,或反之。】

  主专业——作品一至两首

  副专业——作品一至两首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视唱

  (二)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方向考试即可】

  专业方向: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民乐、管弦乐器)

  考试科目:主专业、视唱、练耳。

  1.声乐演唱方向

  专业要求:考生的嗓音条件、发声器官应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演唱;音准、节奏准确,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基本乐理知识和五线谱视唱技能。

  专业考试:声乐演唱——演唱作品一至两首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模仿;视唱

  2.器乐演奏(键盘)方向:(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1.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

  2.复调作品一首(三部创意以上程度)

  3.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或中外乐曲均可)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模仿;视唱

  3.器乐演奏(民乐、管弦乐器)方向: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1.练习曲一首

  2.中型、大型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

  反复。(进入考场候场时请调试乐器音准)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模仿;视唱

  注:器乐演奏专业方向主考教师任选其中的作品进行考试。

  (三)舞蹈学专业:

  专业要求:舞蹈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身体素质和艺术素质,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反应灵巧,理解力强,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专业考试:基本功(韧带软、开度,)、舞蹈小品(限时4分钟)、舞蹈技术技巧及身段比例。

  注:舞蹈音乐要求提前录制在CD或磁带的A面第一首,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五、新疆地区专业考试要求、科目(外省地区考生请参阅第四项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民语言、双语班、民考汉、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和视唱技能,掌握一门乐器演奏能力和具备一定声乐演唱基础,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诠释作品,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

  考试科目:主专业、副专业、舞蹈、乐理、视唱、练耳、口试。

  主专业——作品两首

  副专业——作品两首

  舞蹈——自备2分钟舞蹈小品

  乐理——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唱——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注:音乐学专业(汉语言、民语言)考试分为初、复试,要求主、副专业曲目不能与初试相同。

  舞蹈音乐要求提前录制在CD或磁带的A面第一首,进入考场前应准备好服装及舞蹈道具。

  (二)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方向考试即可】

  专业方向: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民乐、管弦乐)

  考试科目:主专业作品一、二、三,乐理、视唱、练耳、口试。

  (考试暂为一试,报考人数较多时采取初、复试,要求主专业曲目不能少于三首)

  注:音乐表演专业方向考试时,主考教师任选其中作品考试。

  1.声乐演唱方向(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的嗓音条件、发声器官应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演唱作品;音准、节奏准确,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基本乐理知识和视唱技能。

  专业考试:声乐演唱——中外作品三首

  乐理——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唱——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2.器乐演奏(键盘)方向:(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1.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

  2.复调作品一首(三部创意以上程度)

  3.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或中外乐曲均可)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乐理——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唱——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3.器乐演奏(民乐、管弦乐)方向:(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1.练习曲一首(含音阶抽查)

  2.中型、大型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进入考场候场时请调试乐器音准)

  乐理——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唱——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4.新疆少数民族乐器演奏方向(民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至少两种新疆少数民族乐器的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1.练习曲一首

  2.自弹自唱作品一首

  3.演奏中型乐曲一首

  乐理——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唱——一升一降内线谱视唱;

  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三)舞蹈学专业:

  专业要求:舞蹈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身体素质和艺术素质,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反应灵巧,理解力强,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专业考试:基本功(韧带软、开度,基训)、舞蹈小品(限时4分钟)、舞蹈即兴、舞蹈模仿、舞蹈技术技巧、口试及身段比例。

  注:舞蹈音乐要求提前录制在CD或磁带的A面第一首,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六、学费

  1.学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音乐专业本科学费为每学年6000元(已含专业课学费)。

  【免费师范生】:目前只针对新疆地区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免学费、教材费及住宿费,自由择业(无定向分配等限制),具体办法按国家相关部门政策执行。

  2.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云和西部奖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措施:

  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香港海鸥助学金、高彦明海联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学校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等其它助学金和学校的特殊困难补助,也可根据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七、其他

  1.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于4月中旬将专业考试合格证寄给本人。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按当地规定时间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我校文理兼收,考生按规定科目参加文史类或理工类的统一考试。

  2.取得新疆师范大学音乐专业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音乐专业志愿。

  3.根据填报我校志愿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全面考查并参照各省文化控档线要求,划定我校文化录取分数线并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等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中旬前寄发考生本人。

  4.新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邮政编码:830054

  招办电话:0991-4332596(学校招办)学校网址:http://www.xjnu.edu.cn

  后附: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MUSICINSTITUTEOFXINJIANGNORMALUNIVERSITY

  新疆师范大学地处祖国丝路名城乌鲁木齐市,建校三十多年以来,已经发展成为专业门类齐全、办学层次较高的新疆重点大学。学校现有教授112人,副教授278人,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382人。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学生25000多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15075人、研究生1777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5971人,留学生533人。学校现有20个学院,46个本科专业,现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2010年2月,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通过并同意组织实施。现已形成包括普通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成人继续教育,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在内的较完整的教育体系。硕士专业及本专科专业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9个学科门类。

  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为教育部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音乐学课程群教学团队为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国家级教学团队,音乐学学科目前是新疆师范大学优先发展学科,学院拥有艺术硕士(MFA)、音乐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等三个硕士授权点。学院下设音乐学系、表演艺术系、舞蹈系和大学音乐教研部。建有木卡姆艺术研究中心、杨鸿年合唱艺术研究中心、中亚音乐文化研究中心。聘请了严良堃、于润洋、杨鸿年、樊祖荫、迪里拜尔、金湘、陈铭道、管建华、阿依吐拉、李毓珊、迪丽娜尔•阿不都拉、努斯来提•瓦吉丁、王蕾、何晓兵、项阳等十几位国内外著名学者和艺术家长期担任客座教授。学院现有教职工80余名,在院硕士及本专科学生1000余人,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本科专业及硕士研究生、成人专升本、成人专科等专业,音乐学院现任院长为音乐教育家张欢教授。

  多元文化、歌舞之乡是新疆发展音乐教育事业肥沃的土壤。大胆创新、开门办学、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资源,是音乐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学院先后请进数百余名国内外著名学者和艺术家来院讲学和演出,同时邀请民间艺术大师走进课堂。学院开放式的办学模式已经形成,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已硕果累累。学院合唱团1999年7月在意大利第38届“赛格希兹”国际合唱比赛中获得三项第一名,多次承担国家级大型演出任务,曾应文化部邀请成功地在北京、厦门等地举办了多场艺术歌曲示范音乐会;学院手风琴乐团2000年6月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国际手风琴比赛中获八项赛事中的七项第一名,在2002年8月“中国•天津国际手风琴艺术节”中获得合奏第一名及重奏第二名,2004年10月在青岛举行的全国手风琴汇演大赛中获得重奏组金奖。2009年9月由音乐学院师生组成的“天山百灵—新疆师范大学合唱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委派代表全疆2100万各族人民赴北京在中央电视台参加了中宣部等十部委联合举办的“放歌中华—爱国歌曲大家唱”合唱展演活动。

  2008年1月,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广电局、文化厅、音乐家协会、新疆电视台联合主办的“第七届新疆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暨第十三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新疆赛区选拔赛”中,我院青年教师苗金东、王丛、李晓艳分别荣获美声唱法一等奖、三等奖、风采奖,青年教师阿力木江•阿不都克日木荣获原生态唱法三等奖,男声合唱团荣获合唱组一等奖。青年教师阿力木江•阿不都克日木赴西安参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国原生态民歌大赛”中荣获铜奖,我院荣获优秀组织奖。2008年8月,由文化部主办,中国民族管弦乐协会、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和西安音乐学院联合承办的“文华艺术院校奖—第三届全国民族乐器演奏比赛”中,我院民族乐团荣获中国传统器乐合奏组银奖。青年教师张晓薇在首都师范大学举办的2007年“珠江杯”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师演奏与交流活动中,获得独奏组二等奖。2008年9月27日,学院成功承办了“放飞天山”—庆祝新疆师范大学建校三十周年文艺晚会,演出受到了教育部、自治区、兄弟院校等有关领导和同行专家及全校师生的高度评价,极大提升了我校的社会办学影响力。2009年,在“上海之春”全国手风琴邀请赛中,我院青年教师嘉依娜获得传统低音组一等奖,王颖获得自由低音组一等奖,张欢、王茗教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在2009年“海伦杯”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师演奏与交流活动中,我院青年教师卞春泉、万莹获得四手联弹组三等奖,卞春泉教师获得即兴伴奏优秀奖。2009年9月,我院群舞《戈壁春色》在第七届“荷花杯”全国舞蹈大赛中获得优秀剧目奖。2009年11月、2010年9月我院民族乐团与中国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香港中乐团联合在香港、乌鲁木齐两个城市举办了“穿越时空——丝绸之路艺术节专场音乐会”。2010年9月我院承办了亚太民族音乐学会第十五次国际学术研讨会,参会的境内外代表共80余名,分别来自中国、韩国、日本、泰国等7个国家。

  我院学生也在各类大赛中屡获殊荣,司红军获第10届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美声组第二名,赵丽琼在2005年新疆第五届电视歌手大赛中获专业组通俗唱法一等奖,赵勤、马勇在中国“荷花杯”舞蹈大赛中获得“个人十佳”及优秀表演奖,朱晓芳获新疆第六届电视歌手大赛专业组美声唱法一等奖,哈里旦获得新疆电视歌手大赛专业组通俗唱法一等奖,郭瑞在兰州军区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获民族唱法一等奖,孙继鸿参加兰州军区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获通俗唱法一等奖,刘丽敏、张彦在全军文艺会演中获表演三等奖,张克森、徐珊珊在济南举行的2007年“鹦鹉杯”全国手风琴邀请赛中获得重奏组金奖。2008年1月举行的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广电局、文化厅、音乐家协会、新疆电视台联合主办的“第七届新疆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暨第十三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新疆赛区选拔赛”中,我院研究生丁一凡荣获流行唱法三等奖,研究生王成文荣获民族唱法三等奖。2008年10月,我院音乐表演系学生王宇希、周玮婧、裴鑫、王丹、陶杨在第四届TOYAMA杯青少年钢琴比赛新疆赛区比赛中荣获专业青年组一、二、三等奖,中国作品高级组一等奖。2009年,在“上海之春”全国手风琴邀请赛中,我院学生魏海峰、王雪滢、陈晓羽获得传统低音组二等奖,潘亚获得传统低音组三等奖,张克森获自由低音组优秀演奏奖。

  学院教改课题《在艺术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获自治区级教学优秀成果特等奖,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1年国家教育部授予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在西部大开发的今天必将为祖国和边疆的音乐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咨询电话:0991-4332115 4332482 4332864

  学院网站:http://yyxy.x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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