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七朝古都开封市,始建于1912年,是教育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在近百年的办学历程中,经过几代人的艰辛努力,河南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拥有文、理、工、经、管、法、哲学、教育、历史、医学、农学等11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79个本科专业、17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0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体育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新闻与传播学院是河南省最早成立的培养新闻与传播学专门人才的学院,现有国家级新闻与传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广告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6个本科专业,新闻学和传播学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招收播音与主待艺术方向和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方向硕士研究生。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36名,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教师38人,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设施先进。
作为全国较早开设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高校,河南大学从1993年就开始培养播音与主持艺术方面的专业人才,许多毕业生现已成为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部分省、市广播电视系统的主播或骨干力量,如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任鲁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主持人何曼、陕西卫视著名节目主持人韩冰(荣获2007年全国“金话筒”奖,陕西省十大杰出青年)等均为我校毕业生。2004级学生刘雯在全国“校园世界杯”主持人大赛中荣获第一名;部分在读本科生应邀参加了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2008年元旦演出和湖南卫视“快乐大本营”的演出,并在2007年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挑战主持人》活动中获得华中赛区冠军、全国“最佳口才奖”。
一、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该专业为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培养具有较高思想文化素质和艺术水平的高层次节目主持人、播音员。专业课程主要有:广播电视概论、播音发声学、播音创作基础、广播电视节目编辑制作、新闻播音、节目主持训练、当代世界广播电视、摄影与摄像、形体与化妆、朗诵与配音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和企事业单位新闻宣传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以及摄影、摄像、音响、撰稿、编剧、广告、社教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以及能在科研机关、高等学校从事影视艺术、影视技术的研究和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课程主要有:广播电视概论、广播电视技术基础、影视导演艺术、电视摄像、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策划、电视画面剪辑、影视非线性编辑、电视纪录片创作、电视文艺节目创作、电视文化学、多媒体技术、视听心理学等。
二、学制和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四年制本科,2011年计划招收90人(文理兼收),面向河南、山东、山西、湖南、安徽、湖北、河北、甘肃等省招生,学费标准为5700元/年。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四年制本科,2011年计划招收60人(文理兼收),面向河南、山东、山西、湖南、湖北、河北、甘肃等省招生,学费标准为5700元/年。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社会青年,具有学习本专业的素质和条件:普通话语音准确,嗓音条件良好,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发音器官疾病;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社会青年,具有学习本专业的素质和条件:普通话语音准确,有较强的写作编创能力、影片分析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
四、河南省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河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成绩。
五、其他省份考生报考办法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凭户口所在地省辖市招办核发的“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交同底版免冠正面二寸照片5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考生所在省份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在其户口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二)考试科目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初试
(1)自备新闻稿件播报(1分钟左右);
(2)自备文学作品朗读(2分钟左右)。
2.复试
(1)指定文字稿件朗读;
(2)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2分钟左右);
(3)回答评委问题(评委依据考生的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提出问题,考生给出回答)。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初试
面试:即兴评述,满分50分。(2分钟左右)
得分在25分以上者通过初试,准予参加复试。
2.复试
笔试(满分150分)
(1)材料作文(40分)
(2)影视作品分析(80分)
(3)文学常识(20分)
(4)影视常识(10分)
3.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三)招生计划及考试安排
省份 | 计划数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
播音 | 编导 | ||||
安徽 | 7 | 0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月13、14日 | 2月15、16日 |
甘肃 | 5 | 5 | 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 1月11、12日 | 1月13日 |
山西 | 10 | 5 | 山西师范大学(临汾) | 2月12、13日 | 2月14、15日 |
湖南 | 7 | 5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2月8、9日 | 2月10、11日 |
湖北 | 6 | 6 | 湖北教育考试院 | 2月14、15日 | 2月17、18日 |
河北 | 6 | 6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2月8、9日 | 2月10日 |
山东 | 9 | 9 | 青岛市招生办 | 2月17、18日 | 2月19、20日 |
注:最终以当地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四)评分准则
专业考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校招生领导组、纪检部门监督,全程录像,评委在外省专业考试时的评分作为参考分,考生最终的成绩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会同专家评委复审确定。
(五)文化课考试:在各县、市招生办报名,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专业考试结果通知办法:凡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河南大学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并发给“河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河南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接到“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在填报全国普通高招录取志愿时,可以选报河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否则选报该专业无效。
六、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在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考生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公式详见河南大学招生信息网)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公式详见河南大学招生信息网)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咨询电话与网址:
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0378-28593880378-2868833转8118
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网址:http://xchuan.henu.edu.cn/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0378-28682210378-2868833转8810
河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henu.edu.cn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