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市。
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占地面积79.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4.3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1亿元,馆藏图书280万册,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2422人,其中本科生19958人,研究生1011人,留学生469人。
学校设有1个医学部、31个教学院(中心)、13个学术科研机构、3个教学辅助机构、4个附属机构。
学校现有71个本科专业,涵盖10个学科门类,现有38个硕士二级学位点,新增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辐射11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了9个学科门类,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6个省重点学科,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2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博士后科研创业基地,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4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是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学校、国家大学英语改革示范学校和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9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35人,博士、硕士825人,共享3名两院院士和60名高级专家作为学校的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学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高级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9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9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级拔尖创新人才17人,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
近三年,学校共承担世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研究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重大项目35项,省、部级科研课题近400项,市(厅局)级科研项目210项,企事业委托项目24项。已通过国家、省、市(厅局)鉴定的科研成果124项,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62项,国家发明专利20项。省优课程76门,省精品课程19门。
学校实施开放发展战略,拓展办学空间,先后与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加拿大等10个国家的38所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
2011年,北华大学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绘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7个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辽宁省招生,诚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学专业培养条件。
二、招生计划
专业 项目 |
音乐学(师范) | 音乐表演 | 舞蹈学 | 美术学(师范) | 艺术设计 | 绘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招生计划(人) | 3 | 1 | 2 | 1 | 5 | 2 | 4 |
学费标准(元/年) | 6820 | 6820 | 6820 | 5940 | 5940 | 5940 | 6820 |
说明:1.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视实际生源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2.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三、专业课考试
(一)校考报名
1.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音乐类省统考并合格,我校不单独组织音乐类专业校考。
2.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和美术类专业的省统考合格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相关安排详见下表)。
校考专业 | 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 | 考试时间(2011年) | 报名、考试地点 | 有关要求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24日-25日 | 1月26日 | 辽宁大学崇山校区 | 考生须持《辽宁省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
美术类 | 1月20日-21日 | 1月22日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二)校考科目
1.播音与主持艺术(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④即兴话题问答(含才艺展示,限歌舞、乐器,满分150分)
2.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3个专业,总分300分)
①素描静物(默写,限用黑铅笔或炭笔,满分150分)
②色彩静物(默写,水彩、水粉不限,满分150分)
(三)合格考生确定原则
我校在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线上考生即为专业课考试合格。
(四)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2011年3月底前,为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发放《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所有考生均可登陆查询考试成绩。
四、录取原则
1.我校艺术类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考生。我校不承认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2.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3999号
邮 编:132013
招生网址: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5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
北华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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