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武汉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文、管、经、法、医、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由中央与地方共建的重点大学。办学历史可溯源至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于1898年的湖北工艺学堂,历经传承演变,1999年定名为武汉科技大学。
学校学科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现设置有15个举办本科教育的学院(不含独立学院),55个本科专业;在2009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全国高校学科排名中,有2个一级学科再次跻身全国高校前10名,还有12个一级学科进入前50名。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设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点、52个硕士学位点、1个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现已形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共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学术精湛、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员工2683人(另有直属附属医院职工1048人),师资队伍中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比例为80.35%,教授、副教授比例为49.17%。其中,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5人,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20人,国家及湖北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17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7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1人,湖北省教学名师1人,湖北省优秀教师3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24人,霍英东教育基金奖获得者2人,享受国务院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58人。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装配有先进的教学、科研实验设施。校园总面积2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277万余册,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覆盖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2亿元。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科研基地2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建有研究所32个、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1所和非直属附属医院4所。坐落在武昌黄家湖畔、占地近2000亩的新校区环境优美、功能齐全、人文与自然和谐统一,自2005年起,每年的新生都全部入驻这里。
学校科研实力强劲,特别是在钢铁冶金、材料、机械、化工、控制等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优势和特色。近三年,学校主持和承担了国家“973”、“863”、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486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社科)成果奖70余项,连续三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另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为地方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称号,2009年荣获“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状”。学校重视立足行业显优势,积极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先后与武钢、攀钢、重钢、涟钢等20余家大型企业和湖北省有关地市州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并成立了“武钢-武科大钢铁新技术研究院”,“韶钢—武科大炼铁技术研究所”,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武钢奖学金、北京首安创新奖、攀钢励志助学金、涟钢定向奖学金、濮耐奖学金、许家印奖学金”等14项社会奖学金。学校还成立了由51家董事单位组成的董事会,董事单位分布在全国13个省(市、区)的冶金、机械制造、医疗、建设、金融、科研设计、教育等12个行业,为进一步密切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进科技合作和人才培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坚持教育创新,加强素质教育,倡导知行并重,注重个性发展,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了弹性学制、学分制、主辅修制、双学位制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精品课程6门,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品牌专业11个,省级精品课程26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建立了完善的教学体系,教育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称号,2009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学生在国际国内各类科技创新和技能竞赛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200余项,其中,多次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特等奖、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嵌入式系统设计大赛一等奖、获得首届湖北高校大学生“阳光体育”竞赛一等奖等奖励。学校“攀登者”机器人足球队先后荣获8次世界冠军;学校女篮在全国享有盛名,多次获得全国大运会、CUBA和CUBS冠军,培养了以现役国家女篮队长苗立杰为代表的多位国家级队员。
学校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先后同澳大利亚、德国、美国、乌克兰、日本、加拿大、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三十余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聘请国内外著名学者做学校的兼职或名誉教授,邀请了一大批外籍专家来校任教、讲学,选派教师出国进修和科研合作,与合作高校互派留学生,学校还设立了专门负责学生出国留学的教育培训机构。
百余年来,学校秉承“厚德博学、崇实去浮”的优良传统,已经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人才13万余人,他们已成为国家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里的骨干和栋梁,一大批杰出校友成长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各类技术专家与学者、中央委员、省市党政领导、国家特大型钢铁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等,学校被誉为“冶金高层次人才的摇篮”。学校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实行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学校与全国大部分地区人事局建立了人才合作战略伙伴关系,与长三角、珠三角、沿海一带及部分经济发达的内地城市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就业实践联盟关系,上海宝钢、深圳富士康、武钢集团等400多家企事业单位一直坚持到我校举行专场招聘会或参加我校举行的综合双选会。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超过92%,位居湖北省高校前列。学校2009年被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并被湖北省教育厅确定为首批就业信息化建设试点院校。
百余年的风雨与磨砺,百余年的成就与辉煌。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优良传统,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努力把武汉科技大学建成为国内知名、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使之成为国家重要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出更大的贡献。
招生专业简介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环境艺术设计的基本知识,掌握扎实的环境艺术设计与保护开发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手段,熟悉相关法规,具有工程施工技能与管理实践经验,能适应21世纪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设计人才。
主要课程:环境艺术设计初步、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展示设计、家具设计、公共设施设计、人体工学、装饰构造与施工、室内设计原理、中外建筑史等。
艺术设计(景观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景观规划设计理论素养,掌握本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相关专业知识,能从事景观规划、设计、管理和研究工作,并具有国土与区域景观规划、城市景观规划与设计、场地规划与设计、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游憩与旅游规划设计等基本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近现代景观史、景观学概论、景观设计初步、景观资源学、景观生态学、景观植物、景观规划设计原理、景观规划设计(场地规划设计、城市景观设计、景观建筑设计、风景区设计、公园规划设计)、景观工程与技术、种植设计等。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设计理念与设计方法,能在企事业、学校与科研单位从事平面设计、动画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现代装饰艺术设计以及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社会急需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造型、艺术设计概论、字体设计、中外工艺美术史、装饰图案、美学、图形创意、标志设计、版式设计、摄影基础、广告设计、书籍装祯设计、CI设计、包装设计、展示设计等。
绘画(综合绘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专业艺术创作的基本能力;了解绘画的历史传统和造型规律、艺术手法,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掌握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备艺术绘画实践、研究、创作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教育、研究部门从事教学、研究、宣传和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色彩人体素描艺用解剖透视综合材料创作构图国画油画壁画
绘画(公共艺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集传统与现代、艺术性与实用性为一体,培养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科学精神,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熟练掌握公共艺术创作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满足公共艺术设计相关职业的设计、创作、教学和管理岗位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民间造型语言西方传统造型语言中外美术史观念速写浮雕圆雕镶嵌艺术公共空间营造漆画陶艺构成艺术纤维艺术摄影艺术公共艺术项目操作与控制等。
工业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工业设计基础理论和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适应当前工业设计发展新潮流,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产品开发设计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动手能力强,并在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诸方面有一定能力,具备在设计、管理及教学领域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师职业专长的高级应用型设计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概论、造型基础、设计表达、工业设计史论、产品材料与成型工艺、人机工程学、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模型制作、产品设计方法与程序、产品形态设计、改良性产品设计、创新性产品设计、投标性产品设计、设计心理学、价值工程、环境艺术设计等。
建筑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建筑设计与建筑创作、城市设计、室内设计、建筑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受到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室内设计等方面的专门训练,能够从事建筑设计、规划、管理、项目策划等工作的高级建筑设计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中外建筑历史、建筑理论、建筑力学与建筑结构、建筑构造、城市规划原理、室内设计和景观设计等。
招生专业、学制、层次、科类、人数、地区
专业名称 | 学制 | 培养层次 | 招收科类 | 招生人数 | 招生地区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湖北、湖南、河北、河南、安徽、江苏、浙江、广东 |
艺术设计(景观设计)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
绘画(综合绘画)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
绘画(公共艺术)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
工业设计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60 | |
建筑学 | 5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注:①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高校招生计划的媒体为准。②录取时文理科计划合并调剂使用。③学费标准:10350元/年(最终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为准)。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1年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热爱艺术事业,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均可报名。
2、凡本年度在任何一所高校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不得报名考试;即使在我校报名考试成功,一经查实,也将会被我校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l报名办法与程序
1、考生应回户籍所在省报名,不接受跨省报名;考生须现场报名或网报后现场确认,不接受函报等远程报名方式。(但湖北省有可能会实行网报,且不需要现场确认,正等待湖北省考试院确定报名方式)
2、根据各省考点的报名操作方式不同(有的省份不能提供考生的电子报名信息),决定是否需要填写纸质登记表。登记表中“报考专业”一栏不用填报专业,考生报考的专业以高考电子档案上的志愿信息为准。
3、考生必须交验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写有身份证号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核发的“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美术联考证)”。
4、缴纳考务费。
5、报名时携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备用(视各省情况而定)。
6、核对并确认信息,领取我校专业基础考试准考证。
7、对于广东省考生,由于广东省招生办不提供考生电子信息,因此考生应先在我校招生网上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网报系统中进行登记(网址http://zs.wust.edu.cn/aeor/Index.htm),获得并牢记网报号,然后携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现场进行确认并领取准考证。(若没有及时在我校进行网报,也可以在现场进行登记报名,但必须排在较后进行。)
8、对于湖北省考生,统一按照湖北省考试院所要求的时间和程序,在指定网站报名与交费,并自行打印准考证。(此方式有待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最后确认)
考试
1、考生依据所在省份的统一规定,决定自己是否应该参加并通过美术类专业省级联考。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基础考试,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3、考生还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4、我校艺术类专业基础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下表:
省份 | 报名与考试详细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备注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 | 网报 待定 | 3月10日 | 协议待签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两里半) | 2月23-24日 | 2月25日 | 协议待签 |
河北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2月22-23日 | 2月25日 | |
河南 | 郑州市106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2月23-24日 | 2月25日 |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2月22-23日 | 2月24日 | |
江苏 | 江苏教育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 2月23-24日 | 2月25日 | 协议待签 |
浙江 |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 2月15-16日 | 2月18日 | 协议待签 |
广东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市滨江中路远安路75号) | 2月23-24日 | 2月25日 |
5、考试科目与时间统一安排为:素描(上午)、色彩(下午),时长均为180分钟。
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合格证将按照我校在各省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
2、合格证不区分专业,各专业通用。考生填报的专业以高考电子档案上的志愿信息为准。
3、对外省考生,直接按照“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发放合格证;
对湖北考生,按照“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60%+省联考成绩×40%”排序发放合格证。
4、对所有省份考生,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①考生的专业校考单科成绩不能低于50分(我校的单科满分为100分);
②对于考生所在省份举行有省级美术联考的,将依据该省的统一规定,决定考生是否首先需要获得省级联考合格证。
正式录取
1、我校的正式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我校录取的考生应获得由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并填报我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理混排投档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受非一志愿生源。对于文理科分开投档的省份,如果某一科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将该科类的缺额转至另一科类录取第一志愿生源;如果仍不足,才考虑非一志愿生源。
3、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总分”进行排序,计算公式为:
①对外省考生:综合总分=专业校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②对湖北考生:综合总分=专业综合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4、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专业。由于我校合格证不区分专业,考生可在高考电子档案上填报多个专业,并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5、不限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国语组织教学。
6、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依此比例类推。但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外省考生发合格证时的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在所在省的前5名,湖北省考生发合格证时的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5名)、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不受此限制。
7、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8、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9、对于各种增加高考文化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考试期间,往返路费和食宿均自理。
2、除试卷外,请自备考试用具、画具、水粉颜料等。
3、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等上光与固定材料。
4、由于评卷、登分、统分工作任务繁重,我校恕不接待电话查分。所有考生将于4月7日前后可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成绩,我校将对合格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
5、新生入学时,须凭专业准考证、专业合格证及录取通知书报到。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问题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81
咨询电话:(027)86560899
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
电子邮件:zsb@wus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7)68862473(学校纪检监察处电话,只接受违规举报,不接受任何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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