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所在地:陕西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本科。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省份
1、招生专业:艺术设计(美术类);
2、招生计划:2011年共计划招生90名;
3、招生省份:2011年面向河北、山西、河南、山东、江苏、湖南、湖北、四川、陕西、甘肃十个省份招生。
三、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以我校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www.nwsuaf.edu.cn/zhshw/查询。
五、专业课考试科目:素描(3小时)、色彩(3小时)。
六、专业课考试成绩于4月上旬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考生可登陆招生网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合格分数线者,4月中旬寄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
七、录取条件:
考生必须在取得省级专业课统考本科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我校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陕西省考生:考生必须取得省级专业课统考本科合格证,同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陕西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除陕西省考生外):先将文化课总分、校考专业课总分分别折算成百分制,再按折算后的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60%相加,按相加后的成绩分省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后,按陕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九、收费标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生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99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按文件执行)。
十、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与教育部招生规定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按《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严肃查处。
十一、艺术类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十二、联系方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陕西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
邮编:712100
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
传真:029-87092049
电子信箱:zhaoshb@nwsuaf.edu.cn
招生网:http://www.nwsuaf.edu.cn/zhshw/
十三、本章程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