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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南大学音乐与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1-01-06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西南大学简介

  西南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校本部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缙云山下,风景秀丽的嘉陵江畔。学校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

  西南大学成立于2005年7月,由原西南师范大学、原西南农业大学合并组建而成。原两校毗邻而建,同根同源,发源于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在西南地区开中国新学的川东师范学堂,几经发展演变,遂成今日之西南大学。

  西南大学依山傍水,风景如画,占地总面积约9600余亩,校舍面积约158万平方米。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了哲、经、法、文、史、教、理、工、农、医、管等11个学科门类。学校下设30个学院,拥有5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36个省部(市)级重点学科、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68个博士点(含15个博士一级学科自主设置专业)、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6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含16个自主设置专业)、1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98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在校学生5万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近400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00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6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教授、副教授(含研究员、副研究员)1400余人,博士生导师200余人。

  音乐学院简介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位于西南大学校本部,前身是1940年成立的原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专修科,后为西南师范大学音乐系,1996年为西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5年为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学院现有近12000平方米教学用房,其中有7074平方米综合教学楼和4200平方米学生琴房楼各一幢,院藏图书资料15000余册,音像资料6500余盒(盘),钢琴200多台、其中演奏平台钢琴5台(斯坦威、门德尔松和雅玛哈等),中西乐器300余件,还有价值200余万元的音响、电教设备。

  学院现有教职工88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8人,外聘教授16人。学院下设音乐教育系、音乐学系、音乐表演系和舞蹈学系共四个系。含声乐、钢琴、理论、管弦乐、民乐、舞蹈等教研室,设有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音乐表演及舞蹈学四个本科专业,同时招收音乐学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学博士研究生。目前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600余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研究生101人。毕业生就业率90%以上。学院交响乐团连续五年承担教育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先后到重庆市各高校举办交响乐演出30余场,受到好评。学院民乐团2010年也承担了教育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3场演出任务。

  音乐学院2011年计划招收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四个专业本科学生200名,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西、山东、河北、江苏、安徽、浙江、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新疆、内蒙古等省市招生。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执行各省(市)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专业考试有关规定。

  2、招生对象音乐素质条件

  (1)音乐学专业要求具备音乐基本知识,辨音能力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较好,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声音本质好,乐感好,能完整地演唱歌曲,有一定钢琴弹奏能力,普通话好。女生身高1.50米以上,男生身高1.60米以上。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要求声音本质好,乐感好,辨音能力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较好,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发声器官、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普通话好,能完整地演唱歌曲。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3)音乐表演专业(钢琴方向、器乐方向)要求具有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能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乐器演奏的技能技巧,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音乐表现好,演奏方法正确,有培养前途。

  (4)舞蹈学专业要求具有良好的基本功和较丰富的表现力,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63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以上各专业考生成绩特别优秀者,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考生身高以高考体检测量为准。

  二、报名方法及收费标准

  1、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交验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时须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考生报名时须按照所列内容,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3)考生报名时须交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片的照片2张。

  (4)考生报名时,须持有当地招生办提供的本人高考报名序号,此序号必须与高考报名时的报名序号一致,如无高考报名序号或高考报名序号有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名考试费按学校所在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3、考生经审核同意后,发给专业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三、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

考区 招生省份 招收专业 考点 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
重庆考区 重庆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非师范)
音乐表演
重庆北碚 重庆音乐联考:2010年12月24日下午-25日全天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重庆音乐联考:2010年12月26-30日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舞蹈学 西南大学校考:2011年3月5日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西南大学校考:2011年3月5日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四川考区 四川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非师范)
音乐表演
舞蹈学
四川成都 2011年2月22-23日四川音乐学院 2011年2月24-27日四川音乐学院
南方考区 云南、贵州、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非师范)
音乐表演
舞蹈学
贵州贵阳 2011年1月11、12日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1年1月13、14日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湖南长沙 2011年1月21-22日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1年1月23日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北方考区(含华东) 山东、河北、安徽、浙江、江苏、陕西、山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内蒙古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非师范)
音乐表演
舞蹈学
山东济南 2011年2月16、17日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布地点 2011年2月18、19日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布地点
陕西西安 2011年2月21、22日陕西省西安美术学院 2011年2月23、24日陕西省西安美术学院

  注:1、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考区内的规定考点进行校考,跨考区考试的成绩我校不予认可;如一个考区有两个考点,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点考试,在规定考区内两个考点均参加考试的,成绩全部作废。

  2、重庆考区舞蹈专业考生参加重庆统考合格后,再参加西南大学音乐学院的校考,按校考成绩录取。

  3、音乐学(非师范)专业限招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湖南省、山东省、陕西省考生。

  四、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专业:

  总分200分。主科100分、副科40分、练耳20分、视唱20分、乐理10分、面试10分。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2.钢琴或器乐: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3.练耳;4.视唱;5.乐理(口试);6.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有舞蹈、器乐演奏(乐器自备)、理论作曲能力者,亦可加试。成绩合格后可根据考试成绩在总分中加1-10分。

  重庆考生报考音乐(非师范)专业,需在重庆音乐专业统考的基础上,加试音乐理论科目(加试科目总分100分)

  (二)音乐表演专业:

  总分200分:主科160分、视奏或视唱30分、面试10分。

  1.声乐方向:(1).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2).视唱;(3).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2.钢琴方向:(1).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1首、复调乐曲1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与练习曲程度相当的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2).视奏;(3).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3.器乐(手风琴、管弦乐、民乐)方向:(1).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2).视奏;(3).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三)舞蹈学专业:

  总分200分:(1).面试10分;(2).基本功40分;(3).技术、技巧30分;(4).即兴表演20分;(5).组合或剧目表演100分。

  1、初试:(1).面试加口试(形体、形象、气质);(2).基本功(软开度、协调感、弹跳、能力)测试;

  2、复试:(1).技术、技巧(跳、转、翻);(2).即兴表演;(3).组合或剧目表演。

  五、注意事项

  1、三月份将专业考试成绩寄发给考生本人,专业合格者方可填报专业志愿。

  2、考生可在西南大学招生信息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3、根据考生生源质量情况,确定考区的招生计划,不作分省来源计划[音乐学(非师范)除外]。考区招生计划可根据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六、录取章程

  1、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有我校的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市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接受调剂志愿考生。

  2、录取原则:音乐学(师范)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在同一考区内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音乐学(非师范)专业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在同一省内按文化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3、我校招生的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

  理科考生文化折合分=理科考生文化总分×(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4、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

  5、文化考试各科成绩中任何一科为零分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6、凡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组织有本省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还需取得本省(直辖市)招办颁发的专业合格证书。

  7、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查,专业复查不合格者或者复查成绩与入学成绩有较大出入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25251368367777

  音乐学院办公室电话:(023)68252325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bkzsw.swu.edu.cnhttp://music.s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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