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办法为百分制计分,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测试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种。
3.定量指标评分,各项目测量、计数、计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定量指标的评分见各专项评分表。查表时,依据就低的原则,未达到某一档次评分标准的,按低一档评分标准评分。考生定量指标成绩低于查分表最低值,计为0分。
4.定性指标采取10分制打分(冰雪项目除外),由不少于四名考评员独立打分,所打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两位。分数的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值的平均分(只取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不作四舍五入)后,需按照权重,乘以相应的系数即为该指标最后得分。
5.单板滑雪、冬季两项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由院校自行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