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实施自主招生,以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开拓高校生源渠道,实现学生、学校和社会多赢,建立开放型、多元化的招生考试机制。
(二)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和要求:
符合2011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普高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没有参加2011年高考报名的可于1月21日前补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等级均在C级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隶属院(系) | 学制 | 科类 | 人数 |
1 | 通信技术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3 | 理工 | 40 |
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3 | 理工 | 30 |
3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3 | 理工 | 30 |
4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3 | 理工 | 20 |
5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机电工程学院 | 3 | 理工 | 20 |
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机电工程学院 | 3 | 理工 | 20 |
7 | 数控技术 | 机电工程学院 | 3 | 理工 | 20 |
8 | 软件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 3 | 理工 | 30 |
9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贸管理学院 | 3 | 文史 | 20 |
10 | 营销与策划 | 经贸管理学院 | 3 | 文史 | 10 |
11 | 企业资源计划管理 | 经贸管理学院 | 3 | 文史 | 20 |
12 | 电子商务 | 经贸管理学院 | 3 | 文史 | 20 |
13 | 应用英语(酒店商务) | 外国语学院 | 3 | 文史 | 60 |
14 | 影视动画 | 艺术设计系 | 3 | 文史 | 30 |
15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艺术设计系 | 3 | 文史 | 30 |
合计 | 400 |
四、考生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2.报名时间:2011年1月20日至1月25日进行网上报名,1月30日前至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确认高职单招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网址:http://zs.ccit.js.cn。
4.确认现场: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
5.报名考试费:文化联合测试费用在当地招办缴纳。技能考核+面试费理工类100元/生,文史类80元/生;其中报名费20元,理工类为80元,文史类面试费为60元。参加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还需另外缴纳加试费用60元。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6.报名流程:
7.有资格参加考试学生到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
②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
③身份证复印件(A4纸);
④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
⑤符合体、艺特长生选拨条件的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自主单独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网上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
⑥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
8.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家长身份证原件须现场出示。
9.如中学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确认手续。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教师身份证明、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五、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学院自主招生网站http://zs.ccit.js.cn/注册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不得跨科类填报(即文理科专业不得同时填报)。
六、考核办法
自主单独招生考核统一采用文化测试+技能考核或面试:
1.文化测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全省联合测试。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各市招办组织实施。
2.技能考核或面试:由学院组织进行。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考试领导小组,语数外文化测试联考成绩达到学院要求等级的学生参加由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的技能考核或面试。
技能考核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运用与表达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实际动手操作能力、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及综合素质等。成绩总分150分。
技能考核或面试地点: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内
报考专业 | 考试内容 | 考试形式 | 考试时间 |
电子、机电、计算机类各专业 | 1.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 2.语言运用与表达能力; 3.逻辑推理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 4.基本技能操作能力。 |
面试+技能操作 | 4月16日 4月17日 |
经贸类各专业 | 1.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 2.语言运用与表达能力; 3.逻辑推理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 4.英语基本应用能力。 |
面试 | 4月16日 4月17日 |
外语类各专业 | 1.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 2.语言运用与表达能力; 3.英语表达能力; 4.英语应用能力。 |
面试 | 4月16日 4月17日 |
艺术类各专业 | 基本绘画能力。 | 绘画 | 4月16日 |
技能考核或面试的具体时间与场次以准考证为准。
七、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鼓励学生充分发挥特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大学生,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1年自主单独招生中拟招收非艺术类专业具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20名。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艺术特长生 | 声乐、舞蹈、播音主持、表演、器乐 | 10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 | 10 |
合计 | 20 |
2.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报考我院,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我院自主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根据安排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通过的考生,录取时根据加试成绩情况,分为五个等级,分别在录取总分上加10、20、30、40和50分,具体等级根据学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的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八、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自主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联合测试语数外三门课程按等级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课程加5分,B级每课程加3分。
2.高中(或职高)阶段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50、40和30分。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30、25和20分。获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20、15和10分。
3.高中阶段(或职高)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20分;市级三好学生(或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10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5分。
4.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和特长的考生,经学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核加分,每位考生最高加分项分值不超过50分。
5.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目加5分,B级每科目加3分,C级不加分。
6.艺体特长生参加加试,通过的考生根据加试成绩情况,在录取总分上加分,最高分值不超过50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或面试+政策加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1.划线原则
(1)文化测试等级达2C及以上者方有资格参加学院组织的技能考核或面试;
(2)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综合考虑,分别确立科类、专业大类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依据科类,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2)具体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的(报名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语数外联合测试等级不达学院要求的考生,经核实,由学院自主单独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参加技能考核或面试。
(4)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通过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十、实施进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5日前 | 完成方案报批、招生简章制定 |
1月10日 | 正式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简章 |
1月20日前 | 全省范围内实施招生宣传 |
1月20日-25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zs.ccit.js.cn ) |
1月30日前 | 考生至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确认高职单招报名信息 |
学院网公示符合报名条件考生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 | |
3月21日 | 考生在所属省辖市参加由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课联考 |
4月10日前 | 以三门文化课联考等级达2C及以上为标准,学院发布有资格参加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的学生名单 |
4月12日-13日 | 考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确认并缴费 |
4月14日 | 考生登录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网查看专业技能考核或面试安排情况 |
4月15日 | 考生到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
4月16-17日 | 考试,具体见考试时间安排 |
5月10日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核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
5月20日前 | 学院招生网上公布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一、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阳光操作。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考生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院拒绝接收该中学推荐材料三年。
5.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对我院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6.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