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
(专业考试区分代码:4)
一、主考单位: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对象:已在各市、县招办报考201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考单招)招生其它类中学前教育专业并领取了报名证的考生。
本专业要求考生为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本省籍的毕业生。
三、考试内容
项目 | 分值 | 内容 | 要求 | 备注 |
口语 | 80 | 1.朗读 2.命题说话 | 1.普通话标准 2.思维敏捷,有较强的 口语表现能力 | |
音乐 | 90 | 1.视唱(指定) 2.唱歌(自选) 3.演奏(自选) | 1.音准、节奏感较好 2.姿势正确,音色较好 3.有一定的表现力 | 演奏以钢琴为主 |
美术 | 70 | 素描:静物写生 | 1.构图完整 2.形体比较准确 3.能画出明暗五调子, 处理好黑白灰关系 | |
舞蹈 | 60 | 跳一段舞(自选) | 1.协调感较好 2.节奏感较强 3.有一定的表现力 |
满分300分。
四、报名手续
1.主考单位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2011年考生报考信息库预先编排考生准考证,并做好考场安排等前期工作。
2.考生持各市、县招办所发报名证与本人身份证于4月23日到主考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地址: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
乘车路线:乘8、26、32、37、56、游6路公交车到金职院站下车即可。
3.报到事项
(1)、考生填写考点规定的各项表格;领取“准考证”;了解考试安排情况;准考证遗失不补,逾期作自动放弃论处;
(2)、餐饮住宿自理;
(3)、报考费110元。
五、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4月24日,上午7:30开始
六、其他
1.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统一文化考试中的“专业理论”科考试。
2.专业考试不划合格线。考生须参加6月份统一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一并计入考生总分,最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线考生按规定填报志愿。
3.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其它类”招生计划中注明专业考试区分代码为4的专业,其他专业志愿无效。
未明事项,可电话垂询
0579—82232018、82232004(传真)、82265225、8226503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