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及拟安排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学司函[2011]2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1]1号),为做好2011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2011年户籍在鄂的中职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号 | 招生专业 | 计划 | 学制 | 备注 |
01 | 财经类 | 200专科 | 3年 | 按国家收费标准执行 |
02 | 计算机类 | 200专科 | 3年 | 按国家收费标准执行 |
合计 | 400 |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3月9日-4月8日24:00时止,考生登录我校网站(网址:http://www.hbvtc.edu.cn/)进入“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填报。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我校有关单独招生简章。
2、资格确认与信息采集:
学生在我校网上报名后,于4月9日在我校东校区综合楼二楼进行资格确认与信息采集。
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⑵获奖证书复印件(要求免试及优录的,须审查获奖证书原件);
⑶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含审查应届毕业证明或中职毕业证书):
应届毕业生: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后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中职学校在有关栏目盖章证明系应届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后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中职毕业证书原件(我校招生办公室留存毕业证书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上张贴蓝底2寸免冠相片一张,另备同底相片一张办理准考证。
3、缴费、领取准考证:
经确认合格,学生缴纳测试费用150元,凭交费收据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
为方便考生,平时工作日我校招生办公室也可接受现场确认﹑审核免试及优录资格和收取测试费用。
四、测试科目安排
测试方式测试科目测试内容说明
综合测试文化基础专业技能⑴测试时间90分钟;⑵测试总分值200分;⑶以测试学生专业技能为主。
测试地点: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测试要求: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入场,迟到15分钟以上取消考试资格。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办领导下,由学校依据考生测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测试成绩综合考虑,按各专业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若专业计划与报考人数不平衡,在征求学生意见后,可调剂录取。
2、录取原则
(1)分专业按考生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中职生获得地(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不参加综合测试,面试合格即予以录取。
(3)中职生获得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三好学生称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录取方式
⑴学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⑵省招办审批后,学校在招生网站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学生办理入校手续。
六、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3月9日-4月8日 24:00时止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报名(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hbvtc.edu.cn/)
4月9日 8时-19时资格确认与信息采集﹑缴费﹑发放准考证
4月10日 上午综合测试(9:00-10:30)
4月15日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
5月20日 前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批后,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是教育部授权国家示范职业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单独录取的一种方式,所录取学生与参加高考录取学生待遇完全一样。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八、本简章由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孝感市玉泉路17号邮政编码:432000
招生办公室:学校行政楼一楼101、102、103
联系电话:0712-2868616、2868613、2868612
传真:0712-2868615 E-MAIL:hbzylzh@sohu.com
学校网址:http://www.hb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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