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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十三所高职院校今年试水单独考试招生改革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1-03-24文章来源:燕赵都市网作者:马利

  燕赵都市网讯(记者 马利)省教育厅日前确定泊头职业学院、冀中职业学院等13所院校为2011年实行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院校,这批院校10%的招生名额将用于单独考试招生。

  只要报名高考就有单招机会

  13所首次实行单独考试的试点院校为:泊头职业学院、冀中职业学院、宣化科技职业学院、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石家庄外语翻译职业学院、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石家庄计算机职业学院、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其中3所为坐落在县级市的公办学校,10所为民办院校,招生前景不容乐观。这些试点院校招生计划数将纳入本校当年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之内,且不超过10%。

  什么样的学生可以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呢?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中职、中技毕业生,具有高中同等学力考生及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取得2011年高考资格的考生必须于4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点补报名。由此可见,只要参加了高考报名,就可以参与13所学校的单招测试。

  考生限报一所学校

  报考时间为2011年7月10日-15日。考生到单招院校报考,并仅限报1所单招院校,报考2所及以上的考生将被取消所有报考学校录取资格。7月21日-8月15日,各单招院校自行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办法等由各试点学校自行确定。

  单招院校的录取将在专科二批录取结束后进行,并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办理考生录取备案手续。

  已经开展单独考试招生试点的河北省广播电视大学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参照这一程序进行。

  单招院校不得举办辅导班、补习班

  根据规定,各试点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考试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追究院校领导的责任;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试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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