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精神,特制定我院2011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77)
2、办学性质:公办
3、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院地址:太原市新建路131号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不断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审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工作方案,审定录取原则、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设办公室,负责草拟单独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章程,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草拟录取方案、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办公室下设招生宣传、网络、收费、命题与考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审查、录取、保卫、纪检监察等工作小组,在单独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宜。
四、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
2011年单独招生共招8个专业300人,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备注 | |
总计 | 其中:在职 优秀青年 | ||||||
1 | 冶金技术 | 3 | 理工 | 60 | 6 | 5200 | |
2 | 材料工程技术 | 3 | 理工 | 30 | 3 | 5200 | |
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理工 | 30 | 3 | 5200 | |
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理工 | 60 | 6 | 5200 | |
5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理工 | 30 | 3 | 5200 | |
6 | 建筑工程管理 | 3 | 理工 | 10 | 1 | 4000 | |
文史 | 20 | 2 | |||||
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理工 | 30 | 3 | 4000 | |
8 | 物流管理 | 3 | 文史 | 30 | 3 | 4000 |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字〔2010〕17号)规定,已报名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政审,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身体要求的规定。
六、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及网址:4月3日-9日http://www.sxgy.cn
2、现场确认时间:4月14-15日地点: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考生须提供2011年高考报名的14位考生号,真实填写有关信息。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文理科考生不得跨科类填报。凡同意专业调剂的,须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内填“是”或“服从”。
4、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并根据提示打印《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到学院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报名考试费。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须经所在中学或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③符合加分条件的要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确认现场须出示原件)。
④高考报名数码照片3张(《报名表》贴一张,另两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考生号)。
(3)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的同时,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考试工作在省招考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基础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综合素质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科类 | 文化基础考试 | 综合素质考试 |
理工 | 英语、语文、数学 | 面试 |
文科 | 英语、语文、数学 | 面试 |
(二)命题
学院聘请校内外命题专家,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
英语、语文、数学科目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综合测试的形式与内容由学院确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沟通合作能力等。
(三)考试
文化基础考试总分300分,英语、数学、语文三科一份试卷,其中英语100分、数学100分、语文100分。综合素质考试满分为100分。
文化课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4月16-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4月12日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成绩确定
1、考生录取总成绩由文化课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和有关加分组成。
2、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八、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在2011年单独招生中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40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 项目 | 招生人数 |
艺术特长生 | 器乐、舞蹈 | 15 |
体育特长生 | 篮球、足球 | 25 |
合 计 | 40 |
注: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下作相应调整。每个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2、报考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学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及时间在学院网站另行公布)。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合格的考生(加试合格比例不超过1:2),录取时将加试成绩计入考生录取总成绩,择优录取。
九、校企合作单位优秀青年员工的选拔
为深化校企合作,提高合作企业生产一线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解决企业未接受高等教育的生产技术骨干在职称职务晋升方面的困难,进而为合作企业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动力,学院在2011年单独招生中招收部分校企合作单位优秀青年(以下简称“在职优秀青年”)。在职优秀青年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中。
1、省内与我院建立有校企合作关系的企业均可推荐本企业急需培养的在职优秀青年报考。推荐的在职优秀青年须具有高中、中职毕业或同等学力,有两年以上本企业工作经历,履行了山西省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手续。
2、合作企业根据被推荐者的工作情况写出推荐意见,与在职优秀青年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组织在职优秀青年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3、合作企业急需培养、特别优秀的生产技术骨干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后,经学院组织的专家进行评审,并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组研究、批准后,予以录取(人数不超过10人):
(1)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技术标兵)荣誉称号的;
(2)获得本单位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荣誉称号的;
(3)已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学历以上的。
4、合作企业急需培养的在职优秀青年根据录取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5、在职优秀青年现场确认时除提供普通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
(1)通过我院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校企合作单位优秀青年推荐表》(推荐单位须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2)与推荐企业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
(3)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盖有推荐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6、在职优秀青年完成学业毕业时,须按照与推荐企业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派遣回原推荐单位就业,不得再参加学院组织的双向选择活动。
7、被录取的在职优秀青年要按学费标准全额向学校交纳学费,学习期间企业提供的生活待遇由其与推荐企业商定。
8、合作企业在4月9日前向我院提供推荐名单汇总表,汇总表须有企业人事部门签章和负责人签字。
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均采自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库,学院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下列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依据数学成绩;文史类专业依据语文成绩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4、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11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十二、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
十三、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被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预报到手续。考生预报到时,须提供高考体检表、政审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章。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2、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发布、公示。
3、举报投诉电话:0351-33508643350348
十五、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太原市新建路131号 邮编:030009
联系电话:0351-3350580 网址:HTTP://www.sxg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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