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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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系统 | |||||
音乐学 | 湖北考生查询入口 | 湖南考生查询入口 | 江西考生查询入口 | 江苏考生查询入口 | 山东考生查询入口 |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 湖北考生查询入口 | 湖南考生查询入口 | 江西考生查询入口 | 江苏考生查询入口 | 山东考生查询入口 |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 | 湖北考生查询入口 | 湖南考生查询入口 | 江西考生查询入口 | 江苏考生查询入口 | 山东考生查询入口 |
音乐表演(民乐方向) | 湖北考生查询入口 | 湖南考生查询入口 | 江西考生查询入口 | 江苏考生查询入口 | 山东考生查询入口 |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 | 湖北考生查询入口 | 湖南考生查询入口 | 江西考生查询入口 | 江苏考生查询入口 | 山东考生查询入口 |
2、各省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为400分,素描、色彩各200分。
3、湖南、江西、江苏、山东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 副科2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民乐方向):主科7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 节奏7%、模唱6% 、 形体形象7%。
4、湖北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 副科20%、 视唱7% 、 练耳7%、 乐理9%、 形象7%。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民乐方向):主科70%、 视唱7% 、 练耳7%、 乐理9%、 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节奏7%、 模唱6% 、 形体形象7%。
5、咨询电话:027-87943727、87943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