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1年书法学、美术类专业校考阅卷工作已顺利结束。经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书法学专业合格线为72分(优秀分数线为88分),美术类专业合格线为73分。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凭我校发给的专业合格证和本人身份证,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高考),并按要求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上线的前提下,由学校根据考生的志愿,原则上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88分及以上)且文化上线的考生,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可优先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和专业成绩上线的前提下,由我校根据考生的志愿,按文化和专业的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各占50%,部分省对省外院校美术类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有明确规定的按该省规定执行)择优录取。
考生现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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