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海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在河海大学专家组考核评定基础上,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以下考生获得我校2011年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与我校有关部门联系。招生办公室电话:025-58099483,025-58099489,监察处电话:025-83786240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拟定结果在我校公示结束后,将上报教育部 “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进行集中公示,并报有关省级招办审核备案。我校将依据“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认定名单,并于4月初将认定通知书寄达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