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防生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填报北京交通大学国防生志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条件
1、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一类本科线以上。
2、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2011年8月31日)。
4、身体健康,军检合格。
三、招收专业、省份和招生数量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语种 | 性别 | 合计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江苏 | 安徽 | 河南 | 湖南 | 四川 | 陕西 |
合计 | 50 | 5 | 4 | 5 | 4 | 5 | 5 | 2 | 5 | 5 | 5 | 5 | ||||
自动化 | 四年 | 理工 | 英语 | 男 | 10 | 3 | 2 | 2 | 3 | |||||||
通信工程 | 四年 | 理工 | 英语 | 男 | 15 | 3 | 2 | 2 | 3 | 2 | 3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理工 | 英语 | 男 | 15 | 2 | 2 | 3 | 2 | 3 | 3 |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四年 | 理工 | 英语 | 男 | 10 | 2 | 2 | 2 | 2 | 2 |
四、报考、政审、体检、面试和录取
志愿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国防生的考生,应在提前批志愿填报北京交通大学国防生,不影响考生第一批次及以后志愿的正常录取,使考生多一次被录取的机会。
对上线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审、面试和体检。
录取工作由招生高校、选培办负责。获地区(市)级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复审复查和签协议
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须接受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确认国防生资格,学校、选培办、学生本人及其担保人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其中符合北京交通大学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以转为该校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的,按北京交通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
国防生大学四年每年享受国防奖学金10000元(其中学费补助5000元,生活费补助5000元),同时,仍可享受高校其它义务性奖学金。
国防生在校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进行必要的军事训练,军事训练列入学校选修课计算学分。
国防生在校期间违约的,按照退学处理;毕业期间违约的,档案材料和户口派回生源省;分配到部队未下达首次任职命令期间违约的,档案材料和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国防生毕业由北京交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面向全军进行分配。经部队同意,可报考研究生。
毕业办理入伍手续后补算大学四年住房补贴,计入个人账户(每月大约500—800元)。
欢迎登陆选培办主页(http//jgxpb.bjtu.edu.cn),浏览详细信息。
咨询电话:(010)5168503651685037
通信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选培办
邮政编码: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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