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艺术学院简介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兰州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为兰州大学重点建设的学院之一,是一个年轻而充满活力的新型学院。学院依托百年学府的深厚文化积淀和学科优势,汲取西部地区丰厚质朴的传统文化和多姿多彩的民族民间艺术,探索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新型艺术学院办学模式,培养基础扎实、视野开阔、思想敏锐的复合型、创新型艺术人才。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40余人,其中副高职以上教师10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20余人,一些教师有在奥地利、美国、俄罗斯等国攻读学位或进修学习的经历,学院还聘有客座知名教授5人。学院设有美术与设计研究所、音乐研究所,下设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声乐表演、器乐表演、舞蹈表演等本科专业或专业方向,拥有音乐学硕士点,并建有艺术设计实践中心、中华音乐对外交流教学试验基地等机构。学院现有在读硕士生、本科生622人。
学院一贯重视教学工作,牢固确立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坚持教学质量是学院发展的生命线,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近年来,一批教师荣获 “甘肃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先进个人”、“甘肃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甘肃省科研成果奖、专业大赛“优秀指导奖”及“园丁奖”等荣誉称号。
学院历来重视科学研究,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社会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中央高校基金学科建设项目及重大横向项目等重大科研项目。近年来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共计5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近20篇。
学院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类竞赛活动和举办各类画展。学院师生多次在国际、国内专业大赛中获奖,其中学生专业合唱团分获第四、六届世界合唱比赛室内乐组银奖,并赴多国参加演出交流活动;舞蹈专业学生赴西亚四国交流演出;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单簧管、古筝、琵琶、二胡以及声乐、平面设计、包装设计、摄影作品、书画作品等多次在全省、全国乃至国际比赛中获奖。多年来,学院培养的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在学校大力支持下,目前已与美国、英国、韩国及港澳台高校的艺术学院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互派学者进行学术交流,互派学生交流学习。学院还经常聘请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等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前来讲学。已有20余名学生在这些国家和地区高校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学习交流。
学院办学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全。拥有建筑面积10000余平米的艺术大楼,内设音响一流、舞台设施齐全的500座席音乐厅、300平米练功厅、600平米展厅,还设有数码钢琴教室、电脑设计教室、天光画室、多媒体教室、MIDI制作教室及70余间琴房等。
2011 年,学院计划招生150人。充满活力的兰州大学艺术学院热情欢迎广大优秀学子踊跃报考!
兰州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介绍
1.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具有国际文化视野、深厚设计素养和较高实践水平,能从事媒体策划、广告设计、书籍设计、包装及企业形象设计、品牌推广等的实践、管理、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专业人才。主要课程有:设计史论、造型基础、设计基础、摄影、文字设计、图形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品牌设计与推广等。
2.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具有国际文化视野、深厚设计素养和较强实践能力,能运用现代设计理念和技术开拓新型环境,能从事各类室内外环境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规划设计等实践、管理、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人才。主要课程有:设计史论、建筑设计基础、人机工程学、效果图表现技法、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空间构成及模型制作、公共环境设施设计、家具设计等。
3.艺术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方向):
以动画设计为基础,数字艺术为核心,多学科交叉渗透,拓展延伸,培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与开发等领域的复合型创新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从事影视制作、网络开发、交互设计、界面设计、动画片制作、动画衍生产品设计与开发等的创意、制作、管理、研究和教学工作。主要课程有:动画造型、动画运动规律、二维与三维动画软件及应用、定格动画、数字音乐与音效、互动媒体设计、网站设计与开发、影视节目包装设计、综合材料试验与创作、动画衍生产品设计与开发等。
4.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方向):
培养具有宽阔的音乐艺术视野,深厚文化素养、扎实理论基础以及较高演唱技能,能够从事声乐表演艺术、音乐教育、音乐艺术研究、音乐文化管理的专业音乐人才。培养方向包括美声、民族等。主要课程有:声乐、合唱、指挥、音乐基础理论、音乐美学、中西方音乐史、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世界民族民间音乐、钢琴基础、艺术指导、即兴伴奏、MIDI制作、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歌曲作法、舞台表演、正音台词、综艺主持、形体训练、意大利语音、花儿鉴赏等。
5.音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方向):
使学生掌握较高的器乐独奏表演技能和乐队合奏技能,具有系统的音乐理论基础和文化修养,具备现代音乐意识和创新精神,具有艺术实践能力和音乐文化管理能力,富有团队协作精神,成为适应社会音乐专业演出团体、音乐科研机构、音乐教育机构需要的表演、管理、研究和教学人才。乐器种类包括钢琴、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琵琶等。主要课程有:音乐基础理论、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专业器乐演奏、重合奏、钢琴艺术指导、钢琴即兴伴奏、MIDI制作、乐理、试唱练耳、和声、曲式、舞台表演、综艺主持、第二乐器选修、形体训练等。
6.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
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高尚的艺术情操,过硬的舞蹈技能,能够从事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学,以及舞蹈理论研究的专业艺术人才。教学中重视学生的专业综合能力培养和舞蹈理论的学习,注重对我国传统民族民间舞蹈艺术和国外优秀舞蹈文化的掌握和研究。主要课程有: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蹈、敦煌舞、现代舞、舞蹈剧目排练、中外舞蹈史、舞蹈教学法、舞蹈编导技法、舞蹈心理学、中国民间舞蹈文化、钢琴基础训练、舞蹈教学实践等。
二、招生计划及相关事项
2011年拟在全国计划招生150名,采用相关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1.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事项
艺术设计(平面、环艺、数字媒体艺术):80名。
音乐表演(声乐):20名,只招收美声和民族唱法的考生。
音乐表演(器乐):30名,只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琵琶的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20名。
2.分省区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
我校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采用各省区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达到下表原则要求的情况下,按照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具体分省计划和报考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 招生 范围 | 科类 | 计划 | 专业统考成绩最低要求 | 文化课成绩 最低要求 | 其他要求 |
艺术设计 (平面、环艺、数字媒体艺术) | 甘肃 | 文理兼收 | 12 | 260 | 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江苏省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 高考总分不低于二批本科控制线的65%(山东省考生高考总分要求按山东省政策执行)。 | 色觉正常。 |
河北 | 文理兼收 | 10 | 260 | |||
湖南 | 文理兼收 | 6 | 260 | |||
河南 | 文理兼收 | 6 | 260 | |||
四川 | 文理兼收 | 6 | 260 | |||
辽宁 | 文理兼收 | 4 | 260 | |||
安徽 | 文理兼收 | 6 | 330 | |||
陕西 | 文理兼收 | 6 | 260 | |||
内蒙古 | 文理兼收 | 6 | 260 | |||
江苏 | 文理兼收 | 4 | 260 | |||
山东 | 文理兼收 | 10 | 260 | |||
重庆 | 文理兼收 | 4 | 260 | |||
音乐表演 (声乐) | 甘肃 | 文理兼收 | 5 | 75 | 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高考总分不低于二批本科控制线的65% 。 | 只招收美声和民族唱法的考生。 女生身高不低于 155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
河北 | 文理兼收 | 5 | 160 | |||
湖南 | 文理兼收 | 4 | 230 | |||
四川 | 文理兼收 | 3 | 380 | |||
辽宁 | 文理兼收 | 3 | 230 | |||
音乐表演 (器乐) | 甘肃 | 文理兼收 | 7 | 75 | 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江苏省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 高考总分不低于二批本科控制线的65% 。 | 只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琵琶的考生。 不招钢琴伴奏、钢琴调律类考生。 女生身高不低于 155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 165厘米。 |
河北 | 文理兼收 | 5 | 160 | |||
湖南 | 文理兼收 | 3 | 230 | |||
江苏 | 文理兼收 | 4 | 300 (不含 20分 自选 加试) | |||
辽宁 | 文理兼收 | 4 | 230 | |||
陕西 | 文理兼收 | 4 | 230 | |||
四川 | 文理兼收 | 3 | 380 | |||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 甘肃 | 文理兼收 | 5 | 80 | 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高考总分不低于二批本科控制线的65% 。 | 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厘米。 |
河北 | 文理兼收 | 3 | 160 | |||
宁夏 | 文理兼收 | 3 | 80 | |||
广西 | 文理兼收 | 3 | 160 | |||
湖南 | 文理兼收 | 3 | 240 | |||
四川 | 文理兼收 | 3 | 320 |
三、监督机制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兰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8912748(招生办),5292264、8912264(艺术学院)
通讯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242室(招生办),邮编:730000
E-mail: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http://jwc.lzu.edu.cn
兰州大学艺术学院网址http://art.lzu.edu.cn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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