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日前下发《关于下达和编报2011年天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今年,各市属高校在保证天津市高考升学需求、跨省招生计划总量不低于上年的基础上,适当减少东部省市包括属地天津市的生源计划,同时扩大在中西部生源大省的招生计划。
根据《通知》,2011年本市高校承担教育部“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14000人,其中本科7700人,高职6300人,面向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八省(区)招生。
同时,在保证山西、内蒙、安徽、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陕西、四川、青海、宁夏、新疆十三省(区)的来源计划(不含协作计划)不少于上年的基础上,按教育部要求,需再从天津等省市上年计划基数中调出6000人计划,投放到山西、安徽、河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八省区。此外,为落实本市对口支援任务,2011年安排定向新疆和田地区本科招生计划40人。
《通知》明确,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职教师资、西藏班、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生、高职升本、五年一贯制高职转段生、艺术类专业、春季高考招生、高职自主招生、残障考生单招等各项招生计划,均须纳入学校2011年招生计划总规模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