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组建于1966年7月1日,是党中央、中央军委直接掌握和指挥的一支战略力量,是军委新时期战略规划的“杀手锏”,担负着保卫祖国安全和领土完整、维护世界和平的神圣使命,是我国军事实力的重要象征和大国地位的重要支柱。第二炮兵由地地战略导弹部队和常规战役战术导弹部队组成。地地战略导弹部队是一支具有一定规模和实战能力的主要核威慑和战略核反击力量。常规战役战术导弹部队是装备常规战役战术导弹武器系统,遂行常规导弹突击任务的部队。作为中国军队中最年轻、最现代化的军种。第二炮兵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决策指示,坚持质量建军、科技强军、人才为本的战略思想,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部队建设的根本大计。
2004年,第二炮兵与武汉科技大学签定联合培养军队干部协议以来,建立了军地共育共管的运行协作机制,形成了分散教学、相对集中居住、分校区统一管理的国防生管理模式;营造了投笔从戎、知识报国的良好氛围。目前在校国防生300余人,国防生已成为武汉科技大学校园里一道靓丽的绿色风景线。
2011年,第二炮兵依托武汉科技大学在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云南7个省份招收本科国防生80名。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分配。
2、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3、报考国防生的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符合条件的保送生。
4、符合参军入伍政治条件规定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主要要求:裸眼视力在4.5(0.3)以上;身高:男162厘米,女160厘米以上;体重:(身长-110)公斤,男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15%。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对特别优秀的考生,视力和身高标准可适当放宽。
5、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
二、报名与录取
1、考生在招生志愿表的提前批栏中填报武汉科技大学国防生和相应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号。
2、达到报考武汉科技大学国防生分数线的考生,由省军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审、面试和体检。
3、录取:国防生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武汉科技大学招生批次线,按招生比例参加省军区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后按成绩录取。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考生被录取国防生后,由选培办协同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及时将《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学生及其担保人签名(盖章)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选培办,经核查无误后,再到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5、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合格者,即可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取消其国防生资格,按高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三、在校期间待遇与义务
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的国防奖学金,除不得享受其它义务性奖学金外,享有与国家统招生同等的权利。国防生在校期间接受大学和选培办的双重管理,除必须完成普通本科生学习任务外,还须完成军队规定的军政训练任务。
四、毕业分配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后,按协议定向分配到部队工作。毕业入伍的国防生,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大学本科毕业的国防生,一般定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
五、考生问答
1、问:国防生是如何定义的,国防生与普通生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答: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由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同时可享受其它非义务性奖学金,但不得享受其他义务性奖学金。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毕业后须按协议到军队工作。国防生与本校同期入学的同专业其他学生学习课程相同。
2、问:填报国防生志愿是否影响考生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
答:填报武汉科技大学国防生志愿属提前批,符合条件者,将被录取为国防生。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普通生正常批次依次录取。可以这样说,填报国防生志愿,不但不影响考生填报所有普通生志愿的正常录取,而且使考生多了一次选择机会。
3、问: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是否可报考研究生?
答:国防生毕业时,按比例推荐,经部队批准后方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被普通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均参加毕业分配,其研究生入学资格予以保留,2年后与所属部队签订协议,以在职干部身份返校攻读研究生;被军队院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国防生毕业后可直接入军队院校攻读研究生。
4、问:国防生在哪些情况下会被淘汰?
答:(1)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或者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
(2)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或者被高校退学、开除学籍的;
(3)违反规定转学、转专业、考研、结婚,或者不执行其他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4)以逃避到军队工作为目的,故意不达到军政训练要求,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完成学业的;
(5)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协议,或者拒不服从毕业分配,经教育无效的;
(6)采取其他手段,拒绝、逃避到军队工作的;
(7)受到高校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
(8)因为自身学习训练原因(主观故意者除外),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达到培养目标的;
(9)因为身体疾患原因(自伤、自残者了除外),经一年以内时间治疗仍不符合体检检查标准的;
(10)其他不适合继续作为国防生培养的。
六、联系方式
1、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6326306
2、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驻武汉科技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冯干事 联系电话:027-68862063 13871161951
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45信箱 邮政编码:43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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