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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5-25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文件精神,本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总计划为汉语言300人,面向全疆招生。招生录取中不降低录取标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计划

学校及专业代码 学校及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学制 学费 总数 其中:获奖中职生 备注
其中:民考汉
12482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300 30 6  
530206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高中 3 4200元/年 40     定向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就业
530209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高中 3 4200元/年 40    
540405 油田化学应用技术 高中 3 4200元/年 40    
58020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高中 3 4200元/年 40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高中 3 4200元/年 20 10 2  
580403 汽车电子技术 高中 3 4200元/年 20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高中 3 4200元/年 40 10 2  
640106 酒店管理 高中 3 3800元/年 60 10 2 定向新疆瑞豪国际酒店30人(其中招收获奖中职生5人)

  注:“获奖中职生”为“自治区2011年免试招收职业技能大赛获奖中职学生”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均可报名: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并取得报名序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获奖中职毕业生;成绩满足:

  A类(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油田化学应用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所有成绩均需C级以上(含C级),其中数学、物理、化学均为B级以上含B级(体育、文艺特长生需C级以上含C级);

  B类(酒店管理)所有成绩均需C级以上(含C级);

  C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所有成绩均需C级以上(含C级)。

  2、符合自治区2011年免试招收职业技术竞赛获奖中职毕业生条件者(其录取办法另见自治区招办相关通知要求)。

  第四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时间5月4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所有考生均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http://www.kzjsxy.net(点击进入“单独招生”进行报名)或http://www.kzjsxy.net/Category_823/Index.aspx直接报名。

  3、报专业方法:每名考生在A、B、C类中限报一类,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该类专业,并排序。

  第五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网上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类排序,进入该类招生计划3倍人数以内考生可参加面试。5月9日在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符合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二、考试安排

  1、面试报到

  5月12日统一到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加盖考生中学公章);学校尚未安排体检的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体检,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4)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小二寸)。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5月13-14日,地点: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详情见网上通知)。

  三、考生成绩及面试办法

  1、考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60%+面试×40%+附加分。

  2、体育、文艺特长生加附加分10分。

  3、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第六章 录 取

  1、录取原则:按成绩总分按类别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2、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

  3、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5月20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

  5、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文件精神,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录取后专业不可调。

  第七章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八章 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二、单独招生监督实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九章 相关事宜

  本方案由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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