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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5-24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2011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2011年我院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科类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学费(元/年) 备注
普通文科 应用韩语 20 3年 5000 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应用俄语 10 3年 5000
建筑工程管理 40 3年 5000
水产养殖技术 10 3年 5000
物业管理 20 3年 5000
物流管理 20 3年 5000
现代纺织技术 15 3年 5000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20 3年 5000
服装制版与工艺 15 3年 5000
服装设计 15 3年 5000
染整技术 10 3年 5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10 3年 5000
电脑艺术设计 15 3年 5000
动漫设计与制作 10 3年 50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5 3年 5000
普通理科 应用韩语 20 3年 5000
应用俄语 10 3年 5000
建筑工程管理 30 3年 5000
水产养殖技术 20 3年 5000
物业管理 20 3年 5000
物流管理 20 3年 500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0 3年 5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20 3年 5000
现代纺织技术 20 3年 5000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15 3年 5000
服装制版与工艺 10 3年 5000
服装设计 10 3年 5000
染整技术 20 3年 5000
应用化工技术 20 3年 5000
应用电子技术 30 3年 5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10 3年 5000
动漫设计与制作 10 3年 50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5 3年 5000
艺术文 电脑艺术设计 15 3年 5000
对口高职 应用韩语(文秘类别) 10 3年 5000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类别) 10 3年 5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类别) 40 3年 5000
服装设计(服装类别) 20 3年 5000
应用化工技术(化工类别) 20 3年 5000
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类别) 20 3年 5000
合计 700人

  三、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包括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也可报考。

  按照规定:每名考生只能报一所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选手,在毕业当年,考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学院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4月20日─5月2日

  (二)报名方式

  1.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zhaosheng.sdzy.cn)。

  2.到学院招生就业中心现场报名,同时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填报信息。

  (三)报名准备

  1.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流程,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2011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复印件;

  4.报名考试费120元,领取准考证时交纳。

  (四)报名资格审查

  5月4日考生到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五、考试时间及办法

  (一)考试形式及科目

  1.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笔试)和专业素养测试(面试)两部分。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考试成绩占5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占50%。

  2.文化考试由固定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固定科目为语文和外语,选考科目是数学或计算机其中一门;笔试采用合卷,总成绩为150分,语文、外语和选考科目各占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普通高中毕业生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使用不同试卷,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考试内容不超出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和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考试内容不超出2011年山东省高职对口考试大纲。

  3.专业素养测试根据选报专业组织面试,总成绩为150分,为便于评判,测试成绩分A、B、C、D四个等级,分值范围分别为A等120~150分、B等90~119分,C等60~89分、D等为60分以下。专业素养测试由各考评组从专业面试题库中随机抽题,考生回答,由面试专家进行评分。面试专家包括学校教师、企业技术专家及人力资源管理专家。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测试学生的思辨能力、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思想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以及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方面;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侧重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测试。

  (二)考试安排

  1.准考证领取:5月6日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中心领取准考证、看考场。

  2.考试时间及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考试地点
考生类别 固定科目 选考科目(一门)
5月7日 上午9:00-11:00 文史、理工、艺术 语文1、外语1 数学1、计算机1 笔试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对口高职 语文2、外语2 数学2、计算机2
下午2:00开始 专业素养测试(各专业组分别进行) 面试

  3.考试地点:

  考点原则上设在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若同一区域考生相对集中或超过60人,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以设分考点。

  (三)考试成绩的确定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特长以及获得荣誉情况优先录取。

  2.特长及荣誉种类:

  (1)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及个人项目三级运动员。

  (3)文艺类获得省级及以上文艺比赛个人三等奖以上。

  (4)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参加专业素养测试,其文化考试免试。

  (1)普通高中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者;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

  (3)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我院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校内外专家进行命题、阅卷、面试。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违规处理规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及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学院按科类计划1:1.2的比例分别划定普通文、理、艺术文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口高职按专业类别划定分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三)若报考的第一、第二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四)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成绩提出预录名单并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五)公示预录名单:5月11日学院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5月11日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七)5月14日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八)5月2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考及高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考及高职对口招生考试。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九、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20日-5月2日 考生报名
5月4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并公示
5月6日 考生到校确认信息、交报名考试费、领准考证、看考场
5月7日 考试
5月8日 阅卷、评分
5月11日 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5月11日 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5月14日 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5月20日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中心

  邮政编码:261053

  联系电话:0536-8187758 8187753 8187768 8187491

  传真电话:0536-8187753

  学院网址: http://www.sdzy.com.cn

  招生信息网: http://zhaosheng.sdzy.cn

  乘车路线:从潍坊火车站乘69路、71路公交车,或从汽车站乘69路公交车直接到山东科技学院(浮烟山北麓)下车。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相关政策和信息会及时发布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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