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经教育部批准,我院2011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单独招生办法如下: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学院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为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5、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考试工作组,负责考试工作。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名称 | 学制 | 人数 | 科类 | 学费标准 |
数控技术 | 3年 | 60 | 理科 | 4800元/年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年 | 60 | 理科 | 4800元/年 |
飞机制造技术 | 3年 | 30 | 理科 | 4800元/年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年 | 30 | 理科 | 4800元/年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3年 | 30 | 理科 | 4800元/年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60 | 理科 | 6000元/年 |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 3年 | 60 | 理科 | 6000元/年 |
电子工艺与管理 | 3年 | 30 | 文理兼收 | 4800元/年 |
应用电子技术 | 3年 | 30 | 文理兼收 | 4800元/年 |
工程造价 | 3年 | 30 | 文理兼收 | 4800元/年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年 | 30 | 文理兼收 | 4800元/年 |
物业管理 | 3年 | 60 | 文理兼收 | 4400元/年 |
会计 | 3年 | 30 | 文理兼收 | 4400元/年 |
市场营销 | 3年 | 30 | 文理兼收 | 4400元/年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年 | 30 | 文理兼收 | 4800元/年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3年 | 60 | 文理兼收 | 4800元/年 |
图形图像制作 | 3年 | 30 | 文理兼收 | 6000元/年 |
物流管理 | 3年 | 60 | 文理兼收 | 4400元/年 |
航空服务 | 3年 | 150 | 文理兼收 | 6000元/年 |
合计 | 900 |
四、招生范围:
四川省
五、报名条件
申请报名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师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11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参加2011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3、航空服务专业要求:
(1)年龄在21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男生身高175-182cm,女生身高162-172cm;
(3)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
(4)无色盲、色弱。
(5)无传染性疾病
4、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只招收男生。要求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
5、图形图像制作、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六、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2日-4月17日登陆学院网上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网址:www.cavtc.net)。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申请特长附加分的考生必须填报具体特长项目,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特长项目。填报完成后打印《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
七、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在2011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考生到学院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1张;
(4)能证明考生特长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近三年获得的相关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在特长测试或认定时提交)。
八、考试
1、考试内容
(1)考试包括“综合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学院将对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进行加权后,按比例合并计算总成绩。
(2)综合测试满分为200分,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养、心理素质、语文、数学、英语等,合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各项考试内容所占分值:思想政治素养和心理素质20分,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
(3)面试满分为100分,特长生另有特长附加分50分。
航空服务专业面试的内容主要包含学生的外形、气质、体态、思辨能力、心理素质、亲和力、沟通能力、普通话、英语口语、临场应变能力、才艺等。报考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航空服务专业面试。
其他专业面试的内容主要包含学生的沟通能力、思辨能力、性格特点、心理素质、职业倾向、临场应变能力等。
在声乐、器乐、舞蹈、美术、短跑、中长跑、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篮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等艺术和体育项目中有突出特长,或在国家有关部(委)、省厅(局)组织的全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含三等奖)的考生,经本人申请,通过学院组织专家测试或认定,可获得50分的特长附加分。(具体要求另文规定)
2、考试费用
考生须缴纳考试费80元,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3、考试地点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龙泉校区
4、考试时间
(1)4月22日8:30-16:30考生领取准考证。申请特长附加分的考生进行特长测试或认定。
(2)4月23日10:00-12:00综合测试。
(3)4月23日13:00-18:00未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
5、考生参加特长测试、综合测试及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九、录取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对考生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进行加权后,按比例合并计算总成绩。航空服务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30%,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70%;其他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70%,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30%。
既报考航空服务专业又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按不同的面试成绩分别计算总成绩。
航空服务专业面试成绩换算方法:优=95分,优-=90分,良+=80分,良=70分,良(空港服务)=60分,不合格=50分。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划定总成绩合格线,同时划定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英语成绩合格线,航空服务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线。
4、航空服务专业在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政考均合格的考生中,采用“志愿清”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思想政治素养、心理素质成绩。
5、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在英语成绩、总成绩和政考均合格的考生中,采用“志愿清”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思想政治素养、心理素质成绩。
6、其他专业在总成绩和政考均合格的考生中,采用“志愿清”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思想政治素养、心理素质成绩。
7、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8、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2011年4月30日-5月9日)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9日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9、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补充录取。
十、其他事宜
1、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2、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3、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十一、时间安排
1、2011年4月2日前,招生宣传。
2、2011年4月2日—17日24:00,考生网上报名。
3、2011年4月18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4、2011年4月19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5、2011年4月22日8:30-16:30,考生到学院龙泉校区交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申请特长附加分的考生进行特长测试或认定。
6、2011年4月23日上午10:00-12:00,考生到学院龙泉校区参加综合测试。
7、2011年4月23日下午13:00-18:00,未面试的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学院龙泉校区参加面试。
8、2011年4月28日,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9、2011年4月29日,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28-88459362。
10、2011年4月30日,在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合格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1、2011年4月30日-5月9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最低录取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12、2011年5月20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三、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十四、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
邮政编码:610100
咨询电话:028-88459388 88459389 88459383
监督电话:028-88459362
学院网址:http://www.cavtc.net
http://www.cdav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