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2011年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深化学院招生录取机制改革,实行以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选拔专业素质较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技能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加入高职学生行列,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招生委员会成员、管务中心负责人及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研究、决策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单独招生全面工作,审批录取名单。
(二)按照工作职能设立招生工作小组、考务工作小组、纪检监察小组、后勤保卫小组;
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职责:编制单独招生宣传材料和相关规章制度;拟订、实施宣传计划;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组织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录取、通知书邮寄等工作。
考务工作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命题、考务、阅卷及成绩统计等工作。
纪检监察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所有环节;接受考生投诉。
后勤保卫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现场确认、考核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工作。
二、报考条件与体检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经参加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服装、机电、幼教、计算机大类的毕业生,可报考我院相对应的对口高职专业。艺术类考生可报考相应的艺术类专业。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也可报考。
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2011年毕业生(仅限服装、机电、幼教、计算机大类专业),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如获奖考生未参加山东省2011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考试报名,须向我院提出申请,由我院统一到省招考院补办报名手续。
(二)体检
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录取后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招生计划安排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市场营销 | 文理 | 40 | 3年 | 4800 |
物流管理 | 文理 | 80 | 3年 | 4800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文理 | 40 | 3年 | 4800 |
酒店管理 | 文理 | 80 | 3年 | 4800 |
旅游管理(与新西兰合作) | 文理 | 30 | 3年 | 12000 |
应用化工技术 | 理工 | 40 | 3年 | 5000 |
应用电子技术 | 对口(机电类) | 30 | 3年 | 50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对口(计算机类) | 30 | 3年 | 50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对口(机电类) | 80 | 3年 | 5000 |
服装设计 | 对口(服装类) | 40 | 3年 | 5000 |
学前教育 | 对口(幼教类) | 40 | 3年 | 4800 |
环境艺术设计 | 艺术 | 30 | 3年 | 7000 |
影视动画 | 艺术 | 60 | 3年 | 7000 |
音乐教育 | 艺术 | 20 | 3年 | 7000 |
合计 | 640 |
四、工作程序
(一)宣传
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利用好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方式,及采取深入各地市中等学校进行实地宣传的方式。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配合进行宣传。
(二)考生报名
2011年学院单独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我院单独招生报名条件并自愿申请者,须登陆我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网址:www.qtc.edu.cn)。
考生根据科类填报专业,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中职考生只能填报对口专业;艺术类考生根据方向填报专业,美术方向可选择环境艺术设计和影视动画专业,音乐方向只能选择音乐教育专业;普高考生选择测试内容相同的专业进行填报,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新西兰合作)专业测试内容相同,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和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测试内容相同,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只招理科考生。
(三)资格审核
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提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在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四)现场确认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到学院进行现场确认信息,并领取准考证。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学院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报名费30元/生,笔试考试费40元/科·生,面试费50元/生,艺术类专业测试费120元/生。
各专业收费如下:
专业名称 | 报名费(元/生) | 考试费(元/生) | 合计(元/生) |
市场营销 | 30 | 40 | 70 |
物流管理 | 30 | 40 | 70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30 | 40 | 70 |
酒店管理 | 30 | 50 | 80 |
旅游管理(新西兰合作) | 30 | 50 | 80 |
应用化工技术 | 30 | 50 | 80 |
应用电子技术 | 30 | 40 | 7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0 | 40 | 7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0 | 40 | 70 |
服装设计 | 30 | 120 | 150 |
学前教育 | 30 | 120 | 150 |
环境艺术设计 | 30 | 120 | 150 |
影视动画 | 30 | 120 | 150 |
音乐教育 | 30 | 120 | 150 |
(五)考核
考核工作在山东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采取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考核形式。
各专业测试方式如下:
1.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 考核内容分文化课测试和专业素养测试两部分,一张试卷,总分150分,其中文化课测试为80分、专业素养测试为70分。考核方式为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文化课考核内容为高中英语和语文,其中英语占30分,语文占50分。
专业素养测试内容为营销能力、沟通能力、计算机应用、服务意识、自学创新意识等方面,题型以案例分析、情景模拟为主。
2.影视动画、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考核内容为彩画、素描。总分150分,素描、彩画各占75分;考核时间彩画120分钟、素描90分钟;考生自备画具(含画板、画架、铅笔、水粉笔、水粉颜料等绘画用品)。
3.服装设计专业 考核内容为服装画(服装效果图)、服装打板。总分150分,服装画(服装效果图)、服装打板各占75分;考核时间为服装画(服装效果图)、服装打板各120分钟;考生自备画具、服装打板工具(含铅笔、直尺、曲线板、橡皮等绘画工具,服装效果图专用彩铅、水粉、水彩)。
4.应用化工技术专业 考核内容为中学化学实验基本技能、基础知识及综合素养。采取笔试与实操相结合的方式,总分150分。
5.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 考核内容为机械制图、机械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50分,时间150分钟,考核方式为笔试;考生自备圆规、三角尺、铅笔、橡皮等绘图工具。
6.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与新西兰合作)专业 考核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英语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5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30分、英语技能测试60分、综合素质测试60分;考核方式为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考生专业背景知识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专业培养潜力。具体考核内容:1) 考生对旅游、酒店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的认知与了解;2) 考生对从事旅游、酒店行业的职业态度、兴趣和目标定位;3) 考生能够从事旅游、酒店行业的职业发展潜力。
英语技能测试考生英语口语技能。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内容为:1) 语言表达、逻辑思维;2) 应变能力及处事能力;3) 心理素质;4) 职业认同感;5) 身体健康状况及精神状态。
7.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考核内容为计算机基础(Windows操作系统、办公自动化软件等)、Photoshop图形图像处理、DreamWeaver网页设计、综合素质测试等;总分150分,时间150分钟,考核方式为上机测试。
8.应用电子技术专业 考核内容为电工基础、电子技术基础、综合素质测试等;总分150分,时间150分钟,考核方式为笔试。
9.学前教育专业 考核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美术素养、音乐素养;总分15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占60分、美术素养占40分、音乐素养占50分;专业理论知识和音乐素养考核方式为面试。
美术素养测试考生儿童画绘画能力,时间为60分钟,考生自备绘画工具。
音乐素养测试考生声乐、钢琴、乐器、舞蹈其中一项,考生自备舞蹈、声乐伴奏带及除钢琴以外的其它乐器。
10.音乐教育专业 考核内容为面试、专业主项、专业副项、视唱练耳;总分150分,其中面试20分、专业主项70分、专业副项30分、视唱练耳30分。考生自备伴奏带及除钢琴以外的其它乐器。
(六)录取规则
1.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分,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在录取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录取。即各专业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
3.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4.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各项加分因素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原始证明材料。
5.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具体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4月18日-19日 | 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报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4月20日-5月2日 | 考生登录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学院网址:http://www.qtc.edu.cn)。 |
5月4日 | 考生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
5月5日 | 网上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 |
5月6日 | 考生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时间:8:30-17:00,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 |
5月7日 | 考核。 |
5月8日-10日 | 阅卷,统计分数,拟定录取名单。 |
5月11日-15日 | 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报录取考生成绩库、拟录取库,同时在学院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
5月15日后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六、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选拔工作全过程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保证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做到“标准刚性、程序规范、办法公开、过程监控、结果公示”。
(一)单独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考生在单招过程中出现的一切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并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及省招考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违规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和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其它事项
(一)单独招生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普通高考及高职对口考试,与统招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011年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根据生源情况,需要对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时,学院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如录取数量不足,则不足部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三)单独招生方案得到批准后,学院将根据单独招生方案制定单独招生章程,并报省教育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