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战略决策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普通公办高职(专科)院校,有近60年中专和大专办学历史。2004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为优秀,是云南省第一所进入国家级百强示范性高等职业建设院校。
二、学院代码:12357
三、校址:
1、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89号
2、昆明市呈贡新区大学城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颁发证书:合格毕业生由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七、单独招生计划:315人;
八、招收专业:详见附表。
九、学费:5000元/生·年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十、符合云南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生、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一)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3月25日至29日。
2、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云南招考频道填写报名表,网址:http://www.ynzs.cn。并自行打印二份,到当地招办予以确认;将确认后的报名表于2010年3月27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3、报名费用:参照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100元/生交纳到当地招办。
通信地址:昆明市普吉路89号;邮政编码:650101。
报名截止后,我院根据报名情况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后名单我院将从4月1日起在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ynjtc.com或http://www.yncs.edu.cn)上公布,凡经过学院确认的考生可进入我院单独招生基础综合知识考试。
考生考试期间相关费用自理,食宿自行安排。
(二)基础综合知识考试(总分为300分)。
1、基础知识考试内容
理工类:语文100分,数学100分,政治50分,英语50分;
文史类:语文120分,政治8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
2、考试大纲为2010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3、考试时间:2010年4月10日下午14:00至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4、考试方式:采取计算机网络在线考试。
5、考试地点:见下表。
序号 | 考点 | 覆盖州、市 | 备注 |
1 | 昆明 | 昆明、楚雄、玉溪、普洱、西双版纳 | 根据报名情况,人数较多的州、市可单独设点。 |
2 | 大理 | 大理、丽江、迪庆、保山、怒江、临沧、德宏 | |
3 | 红河 | 红河、文山 | |
4 | 曲靖 | 曲靖、昭通 |
由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及各 州、市招办提供考试机房,考生在计算机上完成考试,各州、市招办负责考完后及时将考试情况通报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
6、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综合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确定面试分数线,并于4月12日在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三)综合素质面试(300分)
1、面试时间:4月17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按学院制定的“综合素质面试评定标准”进行评分,总分300分。
3、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写作能力、语言表达、专业认知、学习专业知识所需的基础知识、心理素质、个人才艺六个方面的内容。
(四)考试要求: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及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附加分
加分按2010年国家及云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十一、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十二、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十三、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十四、录取程序
1、公示预录名单:总成绩=考生网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附加分。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预录名单并在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2 、正式录取和发放录取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报云南招生考试院批准正式录取,并及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获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0年6月举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未获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2010年6月举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
第六章 招生监督
十五、 整个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由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电话:0871-5529048、5524007
第七章 附 则
十六、学院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七、本章程由云南交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