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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6-10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一、学校全称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宝山 区 漠河路 路 800 号

  三、层次 高职

  四、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计划数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应用日语限招英语、日语

  其他专业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的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护理专业要求:口吃、色盲、色弱不招。

  根据《指导意见》的第二条规定,医学检验技术:色盲、色弱不招。

  九、录取规则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按各省市规定比例进行投档;进档学生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志愿(专业)之间无级差,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根据美术类统考成绩,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志愿(专业)之间无级差;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行[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021-56605436 / 56603973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021-56605406

  十四、网址

  http://www.shjf.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建峰奖学金”,另,学院特开设了“企业奖学金”,土木工程系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一旦被指定企业录用,企业奖退回学生在校期间全部学费。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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