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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扬州大学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6-15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扬州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内)

  学校全称:扬州大学

  院校性质:省属综合性大学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校  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  编:225009

  特殊要求与限制情况

  (1)外语语种要求:日语、朝鲜语、法语、阿拉伯语专业的报考语种除英语外可以分别为日语、法语,英语专业报考语种仅为英语。

  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开设英语课程。

  报考外语类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

  (2)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3)护理学专业只招女生。

  (4)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我校针对不同批次、不同专业类别对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提出不同的要求。

  选测科目等级:本科一批(1361)文理科均为2B,本科一批(1761农科类专业)为2B;本科二批文理科均为2B。

  必测科目等级:普通类专业统一确定为4C 1合格;体育、艺术类专业为4C。

  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录 取 规 则

  (一)、调档

  (1)我校在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统考科目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调档。

  (2)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投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二)、普通专业录取办法

  基本原则:遵循专业志愿,依据选测科目,实行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

  (1)先分数后等级: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2)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4)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其专业级差为1-3分。

  (三)特殊专业及特长生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英语、日语、朝鲜语、法语、阿拉伯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应为95分以上;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应为85分以上。

  2、艺术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音乐学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其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分排列招生计划数前8%的出档考生优先录取。女生录取数占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25%左右。

  4、特长生录取办法:

  (1)体育特长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组队项目为田径、乒乓球。凡通过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体育专项测试等级和文化考试成绩,按江苏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扬州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艺术特长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我校同批次两门选测科目中的其中一门降低一个等级。凡在我校承认的院校艺术专项测试中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并经我校专家委员会考核认定,其普通高考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江苏省考试院和我校录取规定的考生,我校将照顾录取(详见《扬州大学2011年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公告》)。

  (四)、选择性招生办法

  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我校拟录取名册报省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我校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我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扬州大学网”向社会公布。

  学历、学位证书

  扬州大学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学 费 标 准

  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招生考试报》。

  奖、助、贷学金

  (一)奖学金: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等10余项,年发放金额约1200余万元;

  (二)助学金:设国家助学金、各类社会资助10余项,年发放金额1600余万元;

  (三)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230余万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在政府主导的政策框架内,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家庭困难的学生发放的用于学费和住宿费的商业性贷款。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有下列两种形式:

  1、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是指高等学校与商业银行合作,由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本人名义凭身份证、学生证等资料,向所在学校助学贷款管理机构申请,经学校初审和经办银行复审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后而获得的助学贷款。贷款的申请、发放时间、贷款期限等,由学校助学管理机构在学生开学报到后统一布置。

  2、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出资,学生就读学校确定贷款申请资格,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代理放款的信用助学贷款。录取的新生,并获得生源地贷款资格的学生,持生源地贷款所需的材料,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贷款手续。

  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87971622

  网址:http://www.yzu.edu.cn

  扬州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一、学校性质、概况、颁发证书

  学校全称:扬州大学

  院校性质:省属综合性大学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扬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扬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概况:扬州大学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现设有26个学院,104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拥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4门国家精品课程、1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0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29个省品牌特色专业、26门省级精品课程、11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专业的人才培养创新模式被列入国家级实验区。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34600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7400人。作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设有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博士点5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5个、硕士点226个、博硕士专业学位14种;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1个部(省)级重点学科,24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院等研究基地。目前,各类在研科研项目2500多项,年科技经费达2.56亿元。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文明单位。

  二、录取规则

  1、调档:

  (1)我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调档。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提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2、专业调配及录取:

  基本原则: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填报顺序,严格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1)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3)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其级差为1-3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①音乐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达生源所在省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②美术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达生源所在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文化与专业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5)外语类专业录取要求: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外语总分为150分,则外语单科成绩应≥115分;如外语总分为120分,则外语单科成绩应≥95分。

  3、特殊要求与限制情况:

  (1)外语语种要求:日语、法语、朝鲜语专业的报考语种除英语外可以分别对应为日语、法语,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报考外语类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三、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措施

  学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

  奖助学金:设奖项10余项,年发放金额约2900余万元。

  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①勤工助学;②困难补助;③生源地助学贷款。

  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学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政编码:225009

  电子邮件:ydzb @yzu.edu.cn

  网址: www.yzu.edu.cn

  揚州大學2011年免試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號)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簡章。

  一、報名條件:

  符合以下申請條件之一的台灣高中畢業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請:

  1、在台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到頂標級、前標級的台灣高中畢業生。

  2、在大陸舉辦的台商子弟(女)學校,其高中畢業生在台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均標級。

  二、招生專業及要求:

  1、專業及名額

  申請者可在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五個專業作為專業志願,招生專業目錄詳見“內地(祖國大陸)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gatzs.com.cn/gatpz/)上“2011年內地招收港澳台地區本科生第二批次高校簡章彙總”中所公布的《揚州大學2011年招生專業》。

  招生名額視具體生源情況而定。

  2、要求

  (1)報考外語類專業須口試成績符合要求。

  (2)護理學專業只招女生。

  (3)所有專業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新生入學時,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複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視情況予以適當調整專業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3、學費及保險

  我校嚴格執行江蘇省物價局核定的學費標准。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需要購買醫療保險,費用自理。

專業 學費(元/學年) 物價文號
一般專業 4600 蘇價費[2000]165號
農林類 2500
藝術 6800

  三、申請報名:

  1、申請時間:2011年5月15日至2011年5月30日。

  2、申請方式:申請學生可下載《揚州大學2011年免試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申請表》(見附件),填寫完整後與台灣地區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成績通知單以及身份證等材料的掃描件於2011年5月3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我校招生電子郵箱(xqyao@yzu.edu.cn),郵件主題請注明“台灣地區考生免試申請”。(我辦收到郵件後會立即回複,如未收到回複,請再次發送或致電海外教育學院。)

  四、資格審核及面試:

  1、我校將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並於6月5日前茬我校本科招生網及海外教育學院網站(招辦網址:http://zhaoban.yzu.edu.cn;海外教育學院網址:http://coe.yzu.edu.cn)公布審核結果,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請廣大報名考生屆時關注,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申請者本人。

  2、面試安排:面試時間2011年6月中旬,具體面試安排請6月初登陸我校招生網及海外教育學院網站(招辦網址:http://zhaoban.yzu.edu.cn;海外教育學院網址:http://coe.yzu.edu.cn) 查詢。面試地點設茬揚州大學。

  五、錄取

  面試後我校將根據申請人的“學測”成績和面試情況,擇優錄取。報我校招生領導小組批准後,合格學生由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辦理錄取手續。並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備案。

  六、聯系方式:

  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郵政編碼:225009

  電話:(86-514)87971276/87971626

  傳真:(86-514)87971276/87991362

  揚州大學招生網:http://zhaoban.yzu.edu.cn

  揚州大學海外教育學院:http://coe.yzu.edu.cn

  揚州大學主頁:http://www.yzu.edu.cn

  七、本簡章由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我校招生辦公室將會茬揚州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請注意查看。

  附件:

  揚州大學2011年免試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申請表

姓名(中文)   性別   貼照片
姓名(英文)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臺胞證號碼  
現就讀學校   出生地  
通 訊 地 址  
聯繫電話(含區號)   移動電話  
電子郵件   傳真號碼  
聯繫人、位址及電話  
內地親友通訊位址及電話  
選報志願(按優先級填寫)
第一志願  
第二志願  
第三志願  
第四志願  
第五志願  
中學教育情況 開始時間 終止時間 受教育程度(例如高中)
       
       
       

  申請人簽名:                                        填表日期:

  備註:

  1. 中學階段課外活動、社會活動和個人興趣特長的證明材料

  2. 個人陳述 (字數控制在1000字之內。請另行附頁)

  3. 該申請表、上述材料、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中學成績證明、身份證件(臺胞證、身份證、學生證)等掃描件于2011年6月1日之前發送至到揚州大學海外教育學院:xqyao@yzu.edu.cn

  4. 請如實填寫本表,否則將取消免試申請和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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