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院校性质:省属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
校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 邮政编码:150080
荣成校区办学地点:山东省荣成市学院路2006号,邮政编码:264300
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规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为120%(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除外)。
3、录取时,采用投档单库中高考成绩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基准成绩相同时, 理工类专业按数学、英语和综合成绩依次录取,文史类专业按语文、英语和综合成绩依次录取。
4、特别省份
(1)江苏省: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选测物理为B、其他选测为B; 必测为4C。
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即录取时,采用投档单库中高考成绩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基准成绩相同时, 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5、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但分配专业时以实考分为依据。
6、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国防生招生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2)英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3)俄语专业只招英语和俄语考生。
(4)朝鲜语专业只招英语和日语考生。
(5)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艺术设计、绘画、动画、工商管理(联合办学)等十个本科专业及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两个专科专业外语教学采用英语授课,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8、工业设计和建筑学专业招收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
9、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
10、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全国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所在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艺术类专业课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等情况:
学生奖学金:特等:1500元/学期,一等:750元/学期,二等:400元/学期、三等:200元/学期,单项200元/学期。
学校可帮助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在保证学习的前提下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对于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学校还设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
招生咨询方式:
电 话:0451-86390111
电子邮件:hlgzsb@hrbust.edu.cn
网 址:http://zs.hrb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