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江西中医学院创办于1959年,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南昌市梅岭山麓下,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自创办以来,已成为江西省中医药教育、医疗和科研中心。我校在2007年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要求
1、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录取规则:
学校文理兼收,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健康状况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我校对投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志愿、考分高低、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艺术类普通本科录取时,对达到我校在当地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学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护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
2011年,我校将面向江西省招收50名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免费医学定向),招收专业为中医学(理科)(五年制本科),提前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该定向招生计划面向江西省招生,不局限地区生源范围。志愿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填写《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协议书》,经考生及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县(市)卫生局盖章后,报当地招生办建档。
江西省免费医学定向生录取原则:定向生参加全国高校统一入学考试,与非定向招生同时录取。培养院校定向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高招办补充投档,培养院校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已被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再退档;若仍完不成定向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奖、贷、助、勤、免及学费情况简介:
我校具有雄厚的办学经济实力,学生享受的人均奖学金和特困补助费居江西高校前列。
1、各类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以教育部最新规定为准)。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以教育部最新规定为准)。
3)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美综合测评成绩,其中一等奖2000元/人(年),二等奖1000元/人(年),三等奖500元/人(年),单项奖200元/人(年)。
4)雷大贞医学教育奖学金:金额为2000元/人。
5)管飞贫困学生奖学金:金额为2000元/人。
6)“中国人保健康”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为2000元/人。
7)许寿仁中医奖学金:金额为200元/人。
2、贷学金:
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6000元/人(年);2009年起,我校已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文件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或查看我校学生资助管理网资助动态及资助政策专栏(网址http://zxb.jxtcmi.com/)。
3、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享受面为学生总数的20%。
2)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相结合,学院资助与社会各界资助相结合,学生甲等补助金为800元/人,乙等补助金为500元/人(每学期评选一次)。
3)学校拨专款设立勤工助学金,学生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每月发勤工助学金170—270元。同时注重开拓校外勤工助学渠道。
4、减免
二年级以上学生分全免、半免、四分之一免三种,减免面为学生总数的10% (每学年评选一次)。
5、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执行省物价部门最新审定标准):
1)我校统招本科生(第二批次) :4250元/人(年);音乐学(音乐治疗方向)9200元/人(年);住宿费:800元/人(年)。
2)护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统招本科第二批次):15000元/人(年),住宿费1000元/人(年)
3)我校统招高职生:5000元/人(年),住宿费:800元/人(年)。
少数民族预科生优惠政策:
我校2011年面向江西、湖南省、湖北省、云南省、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本科)共100名。
预科生招收需符合生源省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政策,执行生源省预科生录取办法。录取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在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一年预科学习。预科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再由我校根据预科期间学习和表现情况,确定具体专业后升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预科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江西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330004
咨询电话:0791-7119528 、7119529
网址:www.jxtcmi.com
E-mail:jzzjc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