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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工程大学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6-18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安徽工程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徽工程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

  1.我校对进档考生其专业的具体安排是:对于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分数级差为3分。进档考生录取专业时第一志愿考生,以实考分排队录取;若考生的成绩未达到其第一志愿专业的录取分数,则其总分减去专业级差分后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若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录取,再减去一个级差分参与第三志愿排序,如此依次类推。

  2.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线的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其录取办法是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分数综合排名(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择优录取;外省艺术类考生,其录取办法是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分数综合排名(综合成绩=专业分×70%+文化分×30%)择优录取。

  3.对文化课和专业均达线的安徽省艺术类考生,表演专业其录取办法是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我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英语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应在105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应在95分以上,且须加试口语并成绩良好以上,则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6.我校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我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六、颁发证书:安徽工程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0553-2871043,http://www.ahpu.edu.cn

  九、其他须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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