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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6-10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教育部颁发院校代码:13814

  在四川招生院校代码:5181

  学院名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四川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省市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为专科。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江宁大道一段1号,邮编:638000。

  三、录取规则:

  1、录取总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学院调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

  3、录取志愿: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录取后续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4、专业安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5、艺体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过生源所在省专科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加分考生:按国家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一视同仁。

  7、外语语种要求: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9、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各省招办和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10、新生注册:新生入学后,学院复查后给予注册,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旦发现,均取消其学籍资格。

  11、毕业证书: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规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四、奖、贷、助措施:

  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奖、贷、助”资助体系。

  五、联系方式:

  电话:0826-2256168、2256333、2256158

  招生就业网:http://zjc.gavtc.cn

  电子邮箱:678465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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