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 学院简况
(一)学院全称: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国标):12979
(三) 学院性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是宜昌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类型:学历教育
(五)办学层次:高职
(六)学 制:三年
(七)毕业证书:学生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八)学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
(九)办学条件:
学校现设有生物化工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医学院、旅游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中专部、附属医院等11个院(部),开设有畜牧兽医、旅游管理、机电一体化、护理等40余个专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逾万人,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
学院占地面积1583亩,建筑面积30.0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02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72.5万册,电子图书2244GB,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766.2万元;建有174个实训室,校外建有196个实训基地。目前已拥有4个国家实训基地、2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省教改试点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和7门省级精品课程,拥有9个楚天技能名师岗位。
2008年被确定为湖北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校园环境优美,依山傍水,风景秀丽,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园林式学校,省级平安校园。学校位于宜昌市市中心,三面临城市主干道,交通便利,视野开阔,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二、招生对象
201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对口升学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以及机械类参加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三、招生条件
(一) 考试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我院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
四、招生录取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监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根据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的原则;
(三)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四)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若名额有限无法满足时,则调整名额空缺的专业录取,进校后如理由充分可调整专业。
(五)艺术专业录取,采用各省专业联考成绩(占70%)与文化成绩(占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 钢琴调律、表演艺术专业5200元/年,其他专业:4000元/年
六、 资助困难学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学校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在校期间通过申请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类学校奖助学金,对家庭困难、学习优良、表现优秀的同学进行奖励和资助。二是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贫困的同学完成学业。三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优秀的特困生给予专项补助和适当的学费减免。2010年学院共有6000多人获得各类奖助学金,200多人参加勤工助学。
七、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办发布录取公告;电话查询;登陆我校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八、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717- 8853388 8853276 8853399 8853000 8853339(兼传真)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 邮政编码:443000
网 址:http://www.tgc.edu.cn 招办信箱:zsb@tg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