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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师范大学秋季高考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6-10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徐汇 区 桂林 路 100 号

  奉贤 校区: 上海 市 奉贤 区 海思 路 100 号

  虹口 校区: 上海 市 虹口 区 西江湾 路 574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日语专业只招日语、英语考生,其余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女子学院只招女生,其他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简章内容为准。

  2、(1)上海录取原则:在市高招办提供的投档范围内,根据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我校的投档分数线。为了保护进入我校的高分考生并兼顾考生填报专业的先后顺序,对达到我校投档线上的每一位考生进行加分(即在学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分别对他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加5分、第二专业加3分、第三专业加2分、第四专业加1分),以此产生的新的折合分为录取依据,按考生所填专业的先后,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折合分相同,参考相关科目的总分之和(文科参照英语和语文、理科参照英语和数学);若再同分,则都看英语。

  (2)外省录取原则:根据各省高招办提供的投档人数,按考生所填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无专业级差分)。

  (3)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本人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且符合相关调剂专业的要求,我校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沪财预(2003)93]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4322695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4322204

  十四、网址

  http://ssdzsb.shn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少数民族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爱心屋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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