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学校办学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
室内设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石油化工生产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消防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商务英语、涉外旅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药物制剂技术、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无特别要求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vci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联系电话:0432-64649925 64644361
联系人:白老师 张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