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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九江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6-25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九江职业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九江职业大学——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二、学校代码:11505

  三、学校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大专

  五、校址及办学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1号(鹤问湖校区)

  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94号(长虹校区)

  六、录取规则:

  1、严格按阳光招生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再录第二志愿(平行志愿),专业根据相关规定及学校招生情况适当调剂。

  3、师范类专业定向生的录取与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列在同一批次。

  4、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5、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按各省招办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定执行。

  6、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

  8、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予以退回。

  9、收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规定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学生公寓800元/人•学年;代收教材费400元/人•学年(多退少补)。

  10、奖学金、助学金按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对家庭特困的学生实行“奖、缓、免、补、减”的方式给予帮助。

  七、毕业生就业:我校是江西省高校就业评估优秀单位,设有就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负责推荐就业。几年来就业率均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在98%以上。

  八、联系方式:

  电话:0792-8375558 8375556 8189297

  传真:0792-8371775 8189281

  QQ号:326302328

  Email:zhaojiuchu2006@yahoo.com.cn

  网址:http://www.jjvu.jx.cn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1号(鹤问湖校区)

  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94号(长虹校区)

  邮编:3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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