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1招生章程
一、高校全称: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校 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开发区长青路76号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报考条件:男、女生比例不限,考生必须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身高不限;双侧裸眼视力均在
4.8(含)或矫正视力均在5.0(含)以上。
五、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
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六、毕业学历:学生学业期满,考试合格,发给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毕业证书。
七、招生联系方式:
网 址: www.jxsfjy.cn 电子信箱: jxjyzsb@126.com
通讯地址: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 编:330013
联系方式: 0791-3875391(毛老师),3875325(陈老师、涂老师),3875205(孙老师), 3875259(刘老师)。
传 真:0791-3875259。
乘车路线:汽车站乘22路到青山路口转乘210路、223路公交车(火车站直接乘232路)瀛上路口下,200米到达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