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2069
二、校址:广西柳州市柳石路257号
三、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层次:专科(高职)
五、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2、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校的招生工作。
3、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六、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工作。
2、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3分。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校内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目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各专业文理兼招(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仅招收理科学生)。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执行,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学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3、鉴于就业单位对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的要求,护理、助产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其中助产专业只招女生。
4、学校按规定在入学后两周内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学生体检情况以新生入学后复查为准,对有弄虚作假现象严肃处理。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广西 | 黑龙江 | 吉林 | 河北 | 河南 | 湖南 | 广东 | 海南 | 合计 | 学费(元/年) | 招生对象 | 招生科目 | 学制 |
630101 | 临床医学 | 450 | 450 | 3200 | 参加2011年普通高考考生 | 文理兼招 | 叁年 | |||||||
630201 | 护理 | 1361 | 15 | 30 | 30 | 15 | 15 | 15 | 15 | 1496 | 6000 | |||
630202 | 助产 | 135 | 5 | 10 | 10 | 5 | 5 | 5 | 5 | 180 | 6000 | |||
630301 | 药学 | 350 | 350 | 6000 | ||||||||||
630406 | 口腔医学技术 | 60 | 60 | 6000 | ||||||||||
630401 | 医学检验技术 | 180 | 180 | 6000 | 理科 | |||||||||
630403 | 医学影像技术 | 90 | 90 | 6000 | ||||||||||
630201 | 护理 | 147 | 147 | 6000 | “3+2”中职升高职学生 | 单独考试 | 贰年 | |||||||
630202 | 助产 | 47 | 47 | 6000 | ||||||||||
合计 | 2820 | 20 | 40 | 40 | 20 | 20 | 20 | 20 | 3000 |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高招办下达计划数为准)
九、贫困生资助
学校设有贫困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申请助学金等资助。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十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招生。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2-2056116 2056118(传真)
邮 编:545005
网 址:http://www.lzyz.cn
电子邮箱:lzyzzsb@tom.com
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0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