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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6-10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一、学校全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 本 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长桥南街88号

  三、层次 高职

  四、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只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分数优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3.上海市投档比例为1:1.05;外省、区投档比例按各省、区高招办规定执行;

  4.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二维设计方向)专业成绩、文化课总分各按50%计算成总分排序录取,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5.我院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也不设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十、收费标准

  学费 高职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城市园林(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环境艺术设计(二维设计方向)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5742913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5884351

  十四、网址 http://cgxy.shum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部分企业还在我院设立了奖助学金,如磊城奖学金、东嘉设计奖学金、兴安奖学金、磊城助学金、市政新星助学金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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