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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体育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6-30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山东体育学院2011年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11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1年山东体育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三条 学校名称:“山东体育学院”,学校代码:“1045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地点:济南校区(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日照校区(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东首)

  第七条 学校简介:山东体育学院是山东省唯一的一所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体育院校,始建于1958年,1983年和2003年先后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学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5年6月和10月,先后获全国首批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资格和体育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

  我院拥有济南校区(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和日照校区(日照市山东路东首)等4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06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51.72万平方米,拥有室内体育场馆34个,室外训练场36个,其中投资额超过千万元的有标准50米游泳馆1个、田径场1个;其它大型综合训练馆5个,室内专项训练馆9个,标准400米塑胶田径场2个,人工草皮足球场3个。2007年6月,寓教学、训练、科研于一体的竞技体育综合训练基地和山东体育学院新校区破土动工。其中我院新校区占地560余亩,共17个单体,总建筑面积共120235.62平方米,现已正式投入使用。

  全院教学训练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6316万元。自行研制开发的模拟训练跑道、模拟低压氧舱和模拟水槽3个大型科学训练设备,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建有13个体育及相关学科的实验室,99个校外实习基地。图书馆馆藏文献量(纸质类)62.84万册,中外文期刊(纸质类)580种。拥有2个文献检索系统。

  全院现有教职工708名,其中教学训练科研人员433名,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2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64名;有博士15名、硕士156名、健将以上等级教师78名。第四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体育学科评议组成员1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名、全国优秀教师7名、省级优秀教师5名、博士生导师2名、硕士生导师78名。2008年2月3日,学院被批准设立了体育教育训练学“泰山学者”岗位。

  学院目前设运动系、体育系、民族传统体育系、基础理论系、体育社会科学系、体育艺术系、政治理论课部、研究生部、竞技一系、竞技二系、竞技三系、竞技四系、竞技五系、成人教育部、体育运动学校、五年制专科教学部等16个教学单位。全日制本科教育设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特殊教育(体育)、英语(体育)、舞蹈学(体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体育)、应用心理学(体育)、现代教育技术(体育)、经济学(体育)、运动康复与健康、体育表演、新闻学、播音与主持和休闲体育18个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设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民族传统体育学4个专业;博士研究生为联合培养,设水上运动装备工程和体育教育训练学2个专业。

  学院有省级重点强化建设学科1个(运动人体科学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运动人体机能评定与训练监控实验室)和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实验室(运动人体科学实验室)各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和体育教育),省级精品课程3门(运动生理学、运动医学和篮球),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省级教学改革试点课程2门(运动生理学和健美操)。目前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9630名(其中研究生113名、本科生6674名、五年制专科生1926名、普通中专生917名),另外,还有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91名,函授生245名。

  2002年和2005年,我院先后两次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以体现学院基本定位,体现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理念,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体现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和应用教育。重视加强课程建设,从2004年开始,有计划地启动了院级精品课程建设,制定和完善精品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投入专项资金50万元进行重点建设。目前,有3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院级精品课程。成立了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严把教材质量关。2002年以来,我院教师共编写教材40部,其中,1部教材获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承担各级各类教改项目共有80余项,发表各类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教研论文100余篇。同时,我院还十分重视师德和学风、教风、校风建设,重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形成了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格局,被省委高校工委和教育厅评为“文明校园”和“德育工作优秀高校”。2006年底,顺利通过了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取得优异的成绩。

  我院遵循体育规律,严格管理,科学训练,不断加强运动员的竞技实力平台建设,不断提高训练水平,在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亚运会、全运会上取得了一系列优异成绩。2004年雅典奥运会,我院共有14名运动员参加比赛,获得2金、1银、1个第四名、1个第五名的好成绩。2008年北京奥运会,我院共有24名运动员参加比赛,获得1金、1银、2铜、1个第四名、1个第五名的好成绩。2002年以来,我院在世界杯、世锦赛等国际比赛中获金牌31枚、银牌19枚、铜牌21枚。在2006年的多哈亚运会上,我院共夺得9金、6银、6铜,6个第四名至第八名;2002年以来在亚洲杯、亚洲锦标赛中获金牌39枚、银牌11枚、铜牌15枚。在2005年的十运会上共夺取了金牌21枚、银牌18枚、铜牌16枚,总分1111.16 分,奖牌和总分数分别占山东体育代表团的56%和53%,为我省跻身全国竞技体育第一集团做出了重大贡献;2002年以来在除全运会以外的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中获金牌71枚、银牌87枚、铜牌88枚。

  2002年以来,我院先后完成国家级研究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16项、厅局级30项;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7项。出版教材和专著40部。发表科研论文773篇,15篇论文入选SCI和EI,2篇论文入选国际高原训练学术研讨会。《山东体育学院学报》和《山东体育科技》两个学术期刊,均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社会科学精品数据库》等国内外检索机构收录为来源期刊。《山东体育学院学报》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山东省优秀期刊。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八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院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招生纪律监察工作由本校纪委负责。

  第九条 招生政策:按照《关于印发<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9]36号)、《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将计划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学校志愿及考试成绩录取。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考试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体检情况安排专业。

  录取结束及时在山东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sdpei.edu.cn)公布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特殊要求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经山东省物价局批准,我院各专业收费标准: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舞蹈学、表演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4800元。

  第十四条 资助措施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体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体育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山东体育学院颁发专业奖学金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补、减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杂费和生活费。

  第十五条 学习期满,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学校颁发山东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

  第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体育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 邮编:250102

  日照校区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山东路东首 邮编:276826

  招生咨询电话: 0531-89655029,89655068

  E-mail: stzs@sdpei.edu.cn

  招生网址: http://www.sdpe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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