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洲职业工学院2011年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基本信息
院校代码:1285(省标)
院校名称:沙洲职业工学院
院校性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投资创建的公办高等学校
学历层次:教育部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学历
学习年限:三年
校址(含本部、分校、校区、办学点):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科技新城
二、招生计划
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详见《江苏招生考试报》计划专刊。
三、录取规则
1、本院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英语。
2、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有关规定。
3、录取原则:我院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先分数
后等级”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指标择优录取。
4、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5、专业调剂办法: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
高低分排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省招委文件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7、体育、艺术类等专业的录取规则及办法:我院艺术设计和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我院不再单独组织相关专业测试。对文化成绩(特征分)、专业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均上线的考生,以文化成绩(特征分)加专业成绩计总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文化分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指标择优录取。
8、本校选考科目要求:
(1)学院2011年普通类招生专业对选测科目要求:文科考生选测历史,理科考生选测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普通类(高职专科)专业对必测科目要求: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
术科目合格;
(3)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要
求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3门(含技术科目)。
四、收费标准
普通类414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
五、奖励与助学
多途径建立激励机制,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江苏省人民政府奖学金。学院设有多项专项奖学金,此外,还设有浦项奖学金,江苏移动奖学金、国际购物中心奖学金、同济装饰奖学金等,获奖面为学生总数的40%。对录取新生文理科各前15名者予以专项奖励。为贫困学生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相当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发给生活补助费。还可帮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12-56730120,56730119
院校地址(本部):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科技新城
邮政编码:215600
电子邮件:xsc@szit.edu.cn
学院网址:www.szit.edu.cn
七、本章程由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填表人:黄中浩 单位盖章:
2011年 4月11日